非法獵捕野生棘胸蛙兩被告人受審發佈於: 綜合2021-05-25標籤: 南太湖法院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吳某林 “經過這次教訓,以後再也不敢抓野生石蛙了,要保護生態環境,犯了錯就要承擔責任……”5月20日上午,湖州南太湖法院來到案發地安吉小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巡迴審判,對一起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