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口紅一哥”李佳琦“被代言”索賠,法院這樣判發佈於: 綜合2020-09-08標籤: 電子商務法律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李佳琦通過明星、網紅帶貨實現流量變現,是不少商家的生財策略,但未經明星、網紅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姓名蹭熱度,則觸犯了法律紅線。今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對“口紅一哥”李佳琦訴佳琦影視文化發展(杭州)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