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實施,違者最高罰20萬!發佈於: 綜合2021-09-01標籤: 湖北經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武漢市武昌區城管局氣體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並保障其正常使用,如果沒有按要求安裝的,將進行相應處罰,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