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賣海鴨賺568元罰40萬”,殺雞何須用牛刀發佈於: 綜合2021-01-17標籤: 行政處罰廣告紅星海鴨開網店賣了58只海鴨,獲利568.4元,海南一養殖户因產品包裝上標註了“國宴用鴨”等廣告違禁詞,被罰款40萬元。從法律上講,這種行為的確違法了。根據《廣告法》規定,在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