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記錄”如何才能作為“呈堂證供”?這份最全指引請收藏!
最全指引 網上聊天記錄屬於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63 條的規定," 電子數據 " 也屬於證據,另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 116 條的規定,網上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之一。 不
最全指引 網上聊天記錄屬於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 63 條的規定," 電子數據 " 也屬於證據,另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 116 條的規定,網上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之一。 不
最全指引1網上聊天記錄屬於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的規定,“電子數據”也屬於證據,另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16條的規定,網上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之一。2不慎刪除的微信聊天記錄可能可以恢
據人民日報報道,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如干規定》5月1日起施行。明確手機短信、即時通信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等可作為打官司的證據。圖片來源:人民日報據中國網報道,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
光明網訊 當遇到糾紛需要打官司的時候,電子證據能否成為“呈堂證供”?5月1日起,更多電子數據將可正式成為打官司的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6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