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財險再收罰單,未執行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罰30萬元發佈於: 財經2021-08-17標籤: 保險業務保險陽光財險陽光財險北京分公司(圖/視覺中國)8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發佈處罰公告,陽光財險北京分公司因未執行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責令改正,並被罰款30萬元。相關負責人欒會文,劉玉波被警告並各被罰款5萬元,合計罰款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