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婦人殺夫不露痕跡,提刑官從《韓非子》中獲得靈感,智破命案
公元前536年3月,鄭國執政子產將鄭國的法律條文鑄在大鼎上,向全社會公佈,史稱“鑄刑書”。在這之前,法律條款是不明文公佈的,為的是要起到“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目的,以法律的神秘感來震懾潛在的犯罪衝
公元前536年3月,鄭國執政子產將鄭國的法律條文鑄在大鼎上,向全社會公佈,史稱“鑄刑書”。在這之前,法律條款是不明文公佈的,為的是要起到“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目的,以法律的神秘感來震懾潛在的犯罪衝
公元前536年3月,鄭國執政子產將鄭國的法律條文鑄在大鼎上,向全社會公佈,史稱“鑄刑書”。在這之前,法律條款是不明文公佈的,為的是要起到“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目的,以法律的神秘感來震懾潛在的犯罪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