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老漢被指強姦入獄 18年後女方下跪道歉

由 公羊易綠 發佈於 奇聞

  老漢被指強姦入獄,18年後乾女兒下跪道歉還清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孫業龍,58歲,是棗莊市東黃村的一名普通村民。18年前,孫業龍曾經被未滿14週歲的“乾女兒”指控,“強姦”自己,孫業龍為此入獄五年。

  18年前,孫業龍在鎮上建築公司擔任副經理一職,當時認識了在當地一家飯店打工的李小曼,當年李小曼14歲。李業龍可憐小曼小小年齡,孤身一人到山東打工。又和自己的女兒同歲,因此李業龍對小曼很照顧,兩人相處一直很愉快。然而,1997年11月的一天,孫業龍莫名其妙被未滿14週歲的“乾女兒”指控強姦。2000年,孫業龍被依法提起公訴,孫業龍以“姦淫幼女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雖然為此入獄,孫業龍與家人從未放棄,為自己正身,一直在努力與李小曼取得聯繫。終於,小曼經過18年的煎熬,鼓起勇氣再次回到山東,這位已經31歲的女子便跪在孫家人面前説了一句“我冤枉你了!”


  有了李小曼的表態,孫業龍決定再次提起上訴,希望能查明真相,給自己一個明白,但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他還能實現嗎?

  雖然李小曼已經登門道歉,但是對孫業龍來説,這還遠遠不夠,他需要更多的證據。在當年的判決書中,除了“受害者”李小曼,作證的大多是當年辦案的民警。宗某、李某、宋某和張某都從自己的工作角度,分別作證稱:孫業龍和李小曼發生了不正當關係。然而十八年過去了,要找到當年這些人,並不容易。

  在這些人中,離孫業龍最近的就是當年的一名巡防員宋某。和判決書上的很多人一樣,宋某也已經脱離了原來的工作,現在成為了一名長途客車司機。

 

  然而一通通的電話,一次次的上門拜訪,孫業龍都沒有見到當年的巡防員宋某,打電話也是無人接聽,宋某也在有意尋逃避孫業龍,找清白之路再次陷入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