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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17年前女子夜遊公園5男子強姦 究竟發生了什麼?

由 忻素芹 發佈於 奇聞

  曝17年前女子夜遊公園5男子強姦,究竟發生了什麼?17年前的事情,在17年後終於揭曉。17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涉案的這些人員這些年都在承受着什麼?昨天早上7點30分左右,(浙江)嘉興嘉善大雲鎮某包裝廠一名男性員工被大雲派出所民警帶走。

曝17年前女子夜遊公園5男子強姦 究竟發生了什麼

  警方為何突然抓他?這名男子看上去比較老實,話也不多,但他心裏清楚,經常讓他提心吊膽的一筆債,終於到了償還的時候。這筆債,還得從17年前那個罪惡的故事説起。

  公園作案

  1999年那年,四川筠連人餘某24歲,血氣方剛,天不怕地不怕。

  餘某老婆的一個姐姐嫁在嘉興平湖。當年放暑假,餘某有個親戚的孩子來平湖走親戚,餘某負責將人送來。在平湖住了1個多月後,餘某又帶着那個孩子回到筠連。

  在筠連,餘某有幾個社會上的兄弟。多日不見,大家又聚在了一起。

  9月4日晚上,餘某、温某、徐某、應某、王某一行5人來到當時的筠連鎮公園。如果沒去公園,筠連人張某就不會遭遇一輩子都無法忘記的噩夢。9月4日那天晚上,張某與謝某一起來到公園夜遊。餘某、温某、徐某、應某、王某5人看到謝某與張某後,就商量着搞點錢來用用。説幹就幹,5人尋了個時機將謝某和張某圍住,用攜帶的匕首和長刀威脅着謝張二人,並強行搜身。張某和謝某哪裏敢動,只能乖乖地讓對方逞威。

  餘某等5人哪裏會想到,他們從兩人身上竟只搜得18元錢。5個人心有不甘,目光落在了早已嚇得不知所措的張某身上,頓時起了淫心。

  對於餘某等5人的作案過程,宜賓警方如此描述:“爾後,犯罪嫌疑人温某、餘某與徐某、應某、王某將張某帶進廁所內,先後對張某實施了姦淫。”案發後,當地警方相繼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在逃的則列為網上逃犯。

  逃亡17年

  昨天下午,記者在大雲派出所見到了餘某。他戴着手銬,穿着包裝廠的制服,腳上的鞋子沾滿了塗料。

  從這身裝扮來看,餘某是在沒有任何思想準備的情況下落網的。回答問題時,他時不時看看手銬,很快又耷拉下腦袋。也許,這一天來得太突然,他還沒來得及適應。

  “當時喝了酒,糊里糊塗就發生了事(搶劫)。”此時此刻,餘某心裏還有些僥倖,只承認17年前的搶劫。然而接下來的談話卻讓謊言不攻自破,17年只回老家一次,目的就是為了躲避抓捕。

  根據餘某的描述,案發後5個人一鬨而散,大難臨頭各自飛,到處逃竄。

  餘某在新疆有個親戚,認為那裏距離四川比較遠,警方應該很難找到。於是,他就去了新疆。在新疆,他幫親戚賣水果,不過沒待多久。2000年,他竄至嘉興,在這裏一待就是16年。

  16年的光陰太長,可以改變任何事情,餘某也從青年小夥變成中年人。然而,有一件事永遠不會變,那就是他欠下的那筆“鉅債”。自那天晚上犯案後,17年來,他只在2014年回過老家一次,而且是悄無聲息地回去的。

  餘某坦言,在嘉興打工期間,由於日子過得不錯,有時候也會放鬆警惕,甚至還和人家去“砸賭場”。“説實話,時間長了,我以為沒事了。只是有時候,很擔心警察會來抓。”

  在嘉善,餘某與老婆生活在一起,但是兩人並不在同一家廠上班。他稱,自己的事情老婆並不知道,被抓時老婆也不知道。案發當年,餘某的兒子剛出生,如今17歲了,一直待在老家。餘某一家相聚的時間並不多。他這樣安排,不知是擔心萬一哪天被抓怕孩子受到影響,還是有什麼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