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唔好熱好大不要教官 教官不要啦好粗好熱
劈腿這事做得好,叫真愛,做不好,叫犯賤。為了真愛我勇敢一回,現在看來,有點犯賤的架勢。這情侶間相敬如賓的愛太假,推心置腹地吵又傷感情。可是,真要在這兩者之間選一個,那我還是寧願吵吵更健康。愛情嘛,實在點好,不過也不能太實在,實在到傷感情,那就倒胃口了。
早在06年我就有個穩定的男友了,不出意外我們肯定會水到渠成地結婚。雖然我對他不太滿意,但是依我的個性,有了一個就是一個,連送上門的備胎都懶得收。俗話説,女人之所以不出軌,是因為受到的誘惑不夠大。這話,還真給説對了。不過這種誘惑,可能是經濟物質,也可能是個人魅力。我當時
就鬼迷心竅,被T給迷住了。T那時倒沒有跟很多男生一樣給我大獻殷勤,似乎是不鳥我的那種狀態,但是我這人特奇怪,誰越不理我我對他越感興趣,有種想默默征服他的慾望。
後來,T被我順利征服,我也不可救藥地掉進了他的陷阱。劈腿的日子真不好受,那陣子就想快點終結當時的感情,可是卻不好意思和當時的男友開口。最後,竟然是T幫我去挑明的。也許對前任傷害太大,但是那時都沒來得及想,覺得T還是很有擔當的。
剛和T在一起的時候,他對我倒是十分上心。今年開始,怪事不斷。比如婚前買房的事,就因為我爸媽沒出一分錢,他跟我吵,當然,也有我跟他吵的時候,比如他出去應酬就非得晚上12點之後才回來。每次吵架,我都據理力爭,T氣到無路可走的時候,就罵我真是怨婦,説再要吵就把我送還給我前男友。我聽着心裏好疼。我不是皮球,不要就踢走。
兩個人吵架而已,幹嘛有事沒事就把我前任扯進來,我覺得十分窩火。誰沒有前男友,,誰又沒有前女友。這有什麼好叨叨的。T竟然破天荒地跟我説,我就沒有啊。這才明白過來,原來我一直沒問T的情感經歷,我以為他那種放蕩的個性,肯定交過很多任女友了,沒想到我竟然是他的初戀,難怪T沒事就犯怪。
現在我感覺壓力很大,一方面我真的厭倦了T一吵架就提我前任的事,雖然我知道前任可能還對我念念不忘,但是這都已經過去了。再説,劈腿之後,誰還想回到從前呢,就算現在分手了,估計我和前任都沒可能複合的。愛了就愛了,過了就過了。
當然,如果不是T給我長期強化,估計我也不會想到分手的。畢竟現在的感情大部分時候還是很好的,就算偶爾吵架,那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吵架,還帶這麼中傷的麼。真心希望頭次戀愛的男人,能夠少打翻醋罈,酸了彼此流淚滿面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