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偏僻的道路上遇到車速較慢或新司機開的車經過,突然衝上去,然後躺地不起,這成了“碰瓷”團伙的慣用伎倆。被告人邱某與他人用的也是這招,但為了讓戲演得更逼真,邱某竟讓同夥把自己的手臂打骨折。12月15日,經湖南省邵陽市雙清區人民法院一審,邱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為讓碰瓷逼真自殘 犯罪成本真低
邱某和朱某、李某(在逃)等人都是重慶來邵陽的務工人員。他們在建築工地上打工,覺得辛苦又不掙錢,一合計,就想出了碰瓷詐騙的歪路。為了不讓受害者看出破綻,他們還上演苦肉計,決定把邱某的手臂打骨折,再去作案。
2014年7月28日上午,邱某夥同李某、朱某、關某,準備在雙清區火車站戰備路路段“碰瓷”。上午10時許,當被害人鄧某駕駛貨車途經戰備路時,李某開車和朱某攔在鄧某車前,故意緩慢向前行駛,使鄧某將車速減慢。然後,朱某打電話給邱某、關某,叫他們做好準備“碰瓷”。關某騎自行車載着邱某從鄧某車子的左側擦過,然後故意倒地,裝作受傷。李某見關某和邱某倒地後,將鄧某的車子攔停,然後以鄧某將其親戚邱某撞傷為由,向鄧某索取“醫藥費”12000元。鄧某下車與邱某等人一起到醫院就醫,檢查發現邱某手臂骨折。鄧某遂與邱某等人協商,支付12000元賠償金,並簽訂了“不追責協議”。
2014年7月30日11時許,當邱某與李某、關某等再次準備在該路段實施“碰瓷”時,被當地羣眾舉報。隨後,公安機關將邱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