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有哪些 三十六計作者是誰
三十六計有哪些,三十六計作者是誰?《三十六計》或稱三十六策,是指中國古代三十六個兵法策略,語源於南北朝,成書於明清。它是根據中國古代漢族軍事思想和豐富的鬥爭經驗總結而成的兵書,是漢民族悠久文化遺產之一。
三十六計有哪些 三十六計作者是誰
第一計 瞞天過海
本指光天化日之下不讓天知道就過了大海。形容極大的欺騙和謊言,什麼樣的欺騙手段都使得出來。
【原典】
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
【註釋】
防備得周全時,更容易麻痹大意;習以為常的事,也常會失去警戒。秘密常潛藏在公開的事物裏,並非存在於公開暴露的事物之外。公開暴露的事物發展到極端,就形成了最隱秘的潛藏狀態。
【淺解】
所謂瞞天過海,就是故意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偽裝的手段迷惑、欺騙對方,使對方放鬆戒備,然後突然行動,從而達到取勝的目的。
【按語】
陰謀作為,不能於背時秘處行之。夜半行竊,僻巷殺人,愚俗之行,非謀士之所為也。如:開皇九年,大舉伐陳。先是弼請緣江防人,每交代之際,必集歷陽,大列旗幟,營幕蔽野。陳人以為大兵至,悉發國中士馬,既而知防人交代。其眾復散,後以為常,不復設備,及若弼以大軍濟江,陳人弗之覺也。因襲南徐州,拔之。
【解析】
“瞞天過海”之謀略決不可以與“欺上瞞下”、“掩耳盜鈴”或者諸如夜中行竊、拖人衣裘、僻處謀命之類等同,也決不是謀略之士所應當做的事情。雖然,這兩種在某種程度上都含有欺騙性在內,但其動機、性質、目的是不相同的,自是不可以混為一談。這一計的兵法運用,常常是着眼於人們在觀察處理世事中,由於對某些事情的習見不疑而自覺不自覺地產生了疏漏和鬆懈,故能乘虛而示假隱真,掩蓋某種軍事行動,把握時機,出奇制勝。
第二計 圍魏救趙
本指圍攻魏國的都城以解救趙國。現借指用包超敵人的後方來迫使它撤兵的戰術。
【原典】
共敵不如分敵①,敵陽不如敵陰②。
【註釋】
①共敵不如分敵:共,集中的。分,分散,使分散。句意:攻打集中的敵人,不如設法分散它而後再打。
②敵陽不如敵陰:敵,動詞,攻打。句意為 先打擊氣勢旺盛的敵人,不如後打擊氣勢旺盛的敵人。
【釋義】
進攻兵力集中、實力強大的敵軍,不如使強大的敵軍分散減弱了再攻擊。攻擊敵軍的強盛部位,不如攻擊敵軍的薄弱部份來得有效。
【淺解】
所謂圍魏救趙,是指當敵人實力強大時,要避免和強敵正面決戰,應該採取迂迴戰術,迫使敵人分散兵力,然後抓住敵人的薄弱環節發動攻擊,致敵於死地。
【按語】
治兵如治水:鋭者避其鋒,如導疏;弱者塞其虛,如築堰。故當齊救趙 時,孫賓謂田忌曰:“夫解雜亂糾紛者不控拳,救鬥者,不搏擊,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解析】
對敵作戰,好比治水:敵人勢頭強大, 就要躲過沖擊,如用疏導之法分流。對弱小的敵人,就抓住時機消滅它,就象築堤圍堰,不讓水流走。所以當齊救趙時,孫子對田忌説:“想理順亂絲和結繩,只能用手指慢慢去解開,不能握緊拳頭去捶打;排解搏鬥糾紛,只能動口勸説,不能動手參加。對敵人,應避實就虛,攻其要害,使敵方受到挫折,受到牽制,圍困可以自解。”
第三計 借刀殺人
比喻自己不出面,假借別人的手去害人。
【原典】
敵已明,友未定①,引友殺敵,不自出力,以《損》②推演。
【註釋】
①友未定:“友”指軍事上的盟者,也即除敵、我兩方之外的第三者中,可以一時結盟而借力的人、集團或國家。友未定,就是説盟友對主戰的雙方,尚持徘徊、觀望的態度,其主意不明不定的情況。
②《損》:出自《易經·損》卦:“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孚,信用。元,大。貞,正。意即,取抑省之道去行事,只要有誠心,就會有大的吉利,沒有錯失,合於正道,這樣行事就可一切如意。又有《象》損卦:“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意指“損”與“益”的轉化關係,借用盟友的力量去打擊敵人,勢必要使盟友受到損失,但盟友的損失正可以換得自己的利益。
【釋義】
敵人的情況已經明瞭,友方的態度尚未確定。利用友方的力量去消滅敵人,自己不需要付出什麼力量。這是從《損》卦推演出的計策。
【淺解】
所謂借刀殺人,是指在對付敵人的時候,自己不動手,而利用第三者的力量去攻擊敵人,用以保存自己的實力;再進一步,則巧妙地利用敵人的內部矛盾,使其自相殘殺,以達到致敵於死地的目的。
【按語】
敵象已露,而另一勢力更張,將有所為,便應藉此力以毀敵人。如:鄭桓公將欲襲鄶,先向鄶之豪傑、良臣、辨智、果敢之士,盡書姓名,擇鄶之良田賂之,為官爵之名而書之,因為設壇場郭門之處而埋之,釁之以雞緞,若盟狀。鄶君以為內難也,而盡殺其良臣。桓公襲鄶,遂取之。諸葛亮之和吳拒魏,及關羽圍樊、裹,曹欲徙都,懿及蔣濟説曹曰:“劉備、孫權外親內疏,關羽得志,權心不願也。可遣人躡其後,許割江南以封權,則樊圍自釋。”曹從之,羽遂見擒。
第四計 以逸待勞
指作戰時不首先出擊,養精蓄鋭,以對付從遠道來的疲勞的敵人。
【原典】
困敵之勢①,不以戰;損剛益柔②。
【註釋】
①困敵之勢:迫使敵人處於圍頓的境地。
②損剛益柔:語出《易經·損》。“剛”、“柔”是兩個相對的事物現象,在一定的條件下相對的兩方有可相互轉化。“損”,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兑下艮上)。上卦為艮,艮為山,下卦為兑,兑為澤。上山下澤,意為大澤浸蝕山根之象,也就説有水浸潤着山,抑損着山,故卦名叫損”。“損剛益柔”是根據此卦象講述“剛柔相推,而主變化”的普遍道理和法則。 此計正是根據“損”卦的道理,以“剛”喻敵,以“柔”喻已,意謂困敵可用積極防禦,逐漸消耗敵人的有生力量,使之由強變弱,而我因勢利導又可使自己變被動為主動,不一定要用直接進攻的方法,同樣可以制勝。
【按語】
此即致敵之法也。兵書雲:“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逸,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兵書論敵,此為論勢,則其旨非擇地以待敵;而在以簡馭繁,以不變應變,以小變應大變,以不動應動以小動應大動,以樞應環也。如:管仲寓軍令於內政,實而備之;孫臏於馬陵道伏擊龐涓;李牧守雁門,久而不戰,而實備之,戰而大破匈奴。
第五計 趁火打劫
本指趁人家失火的時候去搶東西。現比喻乘人之危,撈一把。
【原典】
敵之害大①,就勢取利,剛決柔也②。
【註釋】
①敵之害大:害,指敵人所遭遇到的困難,危厄的處境。
②剛決柔也:語出《易經·夬》卦。 夬,卦名。本卦為異卦相疊(乾下兑上)。上卦為兑,兑為澤;下卦為乾,乾為天。兑上乾下,意為有洪水漲上天之象。《夬夬》的《彖》辭説:“央,決也。剛決柔也。”決,沖決、衝開、去掉的意思。因乾卦為六十四卦的第一卦,乾為天,是大吉大利,吉利的貞卜,所以此卦的本義是力爭上游,剛健不屈。所謂剛決柔,就是下乾這個陽剛之卦,在沖決上兑這個陰柔的卦。此計是以“剛”喻己,以“柔”喻敵,言乘敵之危,就勢而取勝的意思。
【按語】
敵害在內,則劫其地;敵害在外,則劫其民;內外交害,敗劫其國。如:越王乘吳國內蟹稻不遺種而謀攻之,後卒乘吳北會諸侯於黃池之際,國內空虛,因而搗之,大獲全勝。
第六計 聲東擊西
指表面上聲言要攻打東面,其實是攻打西面。軍事上使敵人產生錯覺的一種戰術。
【原典】
敵志亂萃①,不虞②,坤下兑上 ③之象,利其不自主而取之。
【註釋】
①敵志亂萃:援引《易經.萃》卦中《象》辭:“乃亂乃萃,其志亂也”之意。萃,悴,即憔悴。是説敵人情志混亂而且憔悴。
②不虞:未意科,未預料。
③坤下兑上:萃卦為異卦相疊(坤下兑上)。上卦為兑,兑為澤;下併為坤,坤為地。有澤水淹及大地,洪水橫流之象。
此計是運用“坤下兑上”之卦象的象理,喻“敵志亂萃”而造成了錯失叢雜、危機四伏的處境,我則要抓住敵人這不能自控的混亂之勢,機動靈活地運用時東時西,似打似離,不攻而示它以攻,欲攻而又示之以不攻等戰術,進一步造成敵人的錯覺,出其不意地一舉奪勝。
【按語】
西漢,七國反,周亞夫堅壁不戰。吳兵奔壁之東南陬,亞夫便備西北;已而吳王精兵果攻西北,遂不得入。此敵志不亂,能自去也。漢末,朱雋圍黃巾於宛,張圍結壘,起土山以臨城內,鳴鼓攻其西南,黃巾悉眾赴之,雋自將精兵五千,掩其東北,遂乘虛而入。此敵志亂萃,不虞也。然則聲東擊西之策,須視敵志亂否為定。亂,則勝;不亂,將自取敗亡,險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