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消費者在網吧、娛樂場所停留不得超2小時

近日,文旅部對《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進行了修訂調整。其中明確表示,消費者在娛樂場所、網吧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等。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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