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皇帝每月必遭的最痛苦九個夜晚

唐朝是個很有人性化的王朝,這一點在對待女性的問題上表現的尤為突出。在婚姻上,她們如果覺得生活不夠美滿,可以主動提出離婚,甚至可以協議離婚。在着裝上,她們想穿男人衣服就穿男人衣服,想坦露胸部就露胸部,要多開放有多開放。民間的女子尚且如此,宮裏的女子的待遇就更不一般了。譬如在唐中宗的時候,皇帝的妃子可以在宮外建宅子自個兒單住,要零花錢有零花錢,要僕人有僕人,而不必住在皇宮裏面天天伺候皇帝。這裏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唐朝的後宮侍寢制度,無論是時間安排,還是人員選擇,都堪稱人性化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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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大明宮規模巨大,是明清紫禁城的三倍。地方大了,裏面的人自然就會多,別的朝代是“後宮佳麗三千人”,唐朝的後宮人數達到了驚人的佳麗數萬。為了管理如此龐大的“娘子軍”,唐朝統治者實行了品級制,一共八級,與官員的管理模式異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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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品級的不同,各級宮妃享受的待遇也不同。第一等的夫人是除皇后之外最高等級的人,相當於宰相級別的人,服侍她們的人包括數目龐大的隨侍女官,宮女,針黹婦,雜役等等,加上負責後宮炊事用度的宮女,比一個宰相府的人還要多。另外,還有一些工作是宮女們不能勝任的,於是就出現了由太監們充當勞力的如下機構:掖庭局:主要負責掌握後宮簿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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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皇后的福氣最好,可以在十五、十六獨佔皇帝兩天。而數量最多的八十一個御妻只能在每月二十二到三十的這九天裏,每九個人共同伺候皇帝一夜。可憐的皇帝們白天忙政務,晚上忙御婦,一夜九人,而且要連續九天,那種痛苦是常人很難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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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詩人王建的《宮詞》之四十五中就曾寫道:“叢叢洗手繞金盆,旋拭紅巾入殿門。眾裏遙拋新橘子,在前收得便承恩。”皇帝向宮女羣中拋擲橘子,搶到的人便可以承歡,也就是説得到陪侍皇帝的賞賜。有點拋繡球點女人的意思。擲橘子選嬪妃也罷,拋繡球點女人也好,都不過是帝王們尋歡作樂的招數。有的宮廷受此啓發建立了翻牌子侍寢制度。但由於事關帝王們的喜厭好惡,再加上帝王們手中握有無限權力,因而這種翻牌子侍寢制度有時候也是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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