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現在為止,新交規已經實施了不短的時間,不知道車主有沒有感覺到路上的交通有了一定的改變呢?其實新交規雖然對於車主的要求非常嚴厲,處罰也比較重,但是確實在實際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們都知道開車一定要了解什麼行為會導致罰款扣分,因為駕駛證在記分週期只有12分,扣完可能就沒辦法開車上路了。
一次扣12分的行為車主肯定是不能做的,我們一起來看看新增的扣12分的行為吧!
1、疲勞駕駛;車主都知道以前疲勞駕駛是一次記6分的,但是我們都知道在高速上疲勞駕駛造成的事故都是非常嚴重的,威脅別人的生命安全,所以現在查到車主疲勞駕駛一次就會被扣12分,直接就不能駕車了。
2、嚴重超載;營運客車、校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一次直接扣12分,貨車載貨超過核定載重30%以上一次直接扣6分。駕駛貨車和客車在路上行駛,司機的責任會更大,如果嚴重超載很容易發生事故,所以這樣的改變對於乘客和其他車主應該也是好的。
3、嚴重超速;超速行駛不用説,一直都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車輛如果超速50%以上行駛被查直接一次記12分。
説完了比較重要的一次扣十二分的行為,接下來我們來看以後不會扣分只罰款的行為吧!
1、在高速上行駛的車輛沒有配備滅火器的,罰款50元;
2、路邊隨意停車並且對交通造成堵塞、阻礙車輛及行人正常通行的,罰款50元;
3、車輛的前後擋風玻璃有掛飾或其他物品,遮擋了駕駛員視線,涉及危險駕駛,罰款100元;
4、車輛在禁止掉頭和禁止轉彎的道路上掉頭和轉彎的,罰款100元。
其實我們可以看出這些改變都是為了更好的規範車主開車,對於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駕駛行為進行更重的處罰,對安全影響比較小的行為進行更輕的處罰,相信車主朋友都能理解這樣的做法,也提醒車主朋友開車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