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雲南省教育廳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發佈最新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教育部關於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有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有序恢復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
校外培訓機構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按照“一校(點)一案”,參照《雲南省中小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制訂科學、有效、可操作的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預案,培訓機構的分支機構或培訓點要單獨制訂預案。嚴格落實《雲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加強學校有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實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措施,確保師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強化屬地責任
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擬恢復線下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評估,符合防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5月11日起,可以有序恢復線下培訓;要優先啓動面向參加高校藝考的高三學生和高考復讀生的線下校外培訓機構開班。未經當地政府評估審核同意,一律不得恢復線下培訓。
三、切實加強管控
按照“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對批准開展線下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嚴格監督,對不符合疫情防控條件違規復課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及時依法依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