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孩子前,先考慮一下:孩子這種行為的需求是什麼?應該讓孩子知道什麼原則?只有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和能力發展水平時,家長才能恰如其分地給孩子立規矩。給孩子立規矩,應學會傾聽孩子的心聲,學會尊重孩子。家長要走出那種“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誤區,合情合理地給孩子立規矩。
在為孩子立規矩的過程中,每一個父母的方法可能都各不相同。管得太少和管得太嚴的父母在我們身邊都不少見。一般溺愛孩子的父母認為,孩子要面臨的壓力已經很大了,趁着現在還小,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放縱孩子一下也不會對他造成什麼影響。太嚴格的父母則認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現在不從生活細節上管教孩子,以後怎麼讓孩子在社會上立足?一方面父母要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樹立權威和威信,另一方面要對孩子理解和尊重,給他自由,好的教育是給孩子自由的教育。對孩子嚴格要求跟自由並不矛盾,權威不是專制,民主也不是溺愛。
家長給孩子立規矩時需嚴肅,既不要大吼大叫,也不要嬉皮笑臉。家長可以把立下的規矩寫在紙上,貼在孩子看得到的地方。如果孩子違反了規矩,家長一定要馬上指出,如果立規矩時提出要懲罰的,也需馬上執行懲罰措施。
傾聽。在給孩子訂立規矩之前,傾聽一下孩子的想法。最好是跟孩子進行一次充分的討論,而不是把孩子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進行控制。比如孩子吃飯沒規矩,東挑西撿,用手抓着吃、又或者孩子總是剩下半碗飯。家長完全可以耐心的詢問孩子是什麼原因。是因為食物不可口?不習慣用筷子?還是真的是因為吃不下了?瞭解孩子真實的想法,再給孩子制定規矩。什麼時間開始吃飯、吃飯的時候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如果再調整之後再吃飯沒規矩,再約定相應的懲罰措施,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在父母的要求中,孩子們有能力做到的事情,他們也願意去按父母説的做,比如睡覺前要洗漱。但是,別指望孩子能夠始終合作;他們能夠理解原因和結果這個概念了; 孩子發脾氣和哭鬧仍會經常發生。這時候要交給孩子一些“工作”去做。不要因為他沒有堅持到底完成而懲罰他,而是對他的每個努力都表現出非常讚賞。讓孩子用做的方式來表演一下好的行為舉止。比如,放一段音樂,讓孩子在結束以前要作好飯前的工作:洗手、擺放好他的小碗和小勺、雙手交叉不摸東西等着開飯。
給孩子樹立規矩,一定要簡單易懂,讓孩子容易遵守。小孩子的理解能力沒有那麼深刻,自我控制能力也不強,樹立十分複雜艱難的規矩,非但不能夠讓她遵守,反而會讓她糊塗;要把道理講清楚,而不是簡單粗暴地命令孩子,更不要擺出強權嘴臉——“你聽我的!我説了算!”不要以為孩子小,什麼都不懂。你講的道理也許她一時不能夠完全領會,但是你平和的語氣和尊重她的態度,卻會讓她信任你的判斷,順從你的要求。實在複雜或者講不明白的道理,應該和藹地告訴孩子:“這是這裏的規定”或者“這是咱們家規矩”,“所有的人都要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