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認為,孩子只要在集體環境中,就會自然發展他的社交能力,但事實上,真正的社交關係並不是站在人羣中,而是和某個人或某些人產生聯結的過程中產生的,孩子每個階段的表現也不太一樣。
其實從2歲開始,孩子開始進入自我意識的敏感期。此時他們會通過打人來表達自己的不滿。從3歲開始,他們會通過佔有食物或玩具來獲得支配物品的快樂。當這個階段的孩子可以支配自己的物品時,他們會和其他小朋友交換物品,這事實上是孩子人際關係真正的開始。到了四五歲的時候,孩子就會發現真正的朋友是建立在志趣相投、彼此關愛、相互理解的基礎上的。當孩子達到這種狀態,他和朋友的關係就真正的和諧了。
5歲以後的孩子結束了一對一的交往,開始進入三四個人一組的交往中,並在選擇朋友上有了明顯的精神傾向,基本結束了以交換為目的的交友方式,他們開始表達愛意,消除孤獨,也開始出現從心理上對別人的控制和反控制,出現了情感上的依賴和溝通,這為孩子奠定了人際社交的基礎。其實在孩子社交能力的發展中,孩子會表現出一些社交信號,比方説打人,抓人,搶別人正在玩的玩具,拿別人的食物,與某個大朋友形影不離,分享食物、玩具給別人,等等。那麼作為父母,該如何引導孩子,幫助孩子培養良好的社交能力和良好的人際關係呢?小編給大家總結了三條原則。
第一,不去評判孩子的朋友。無論是在公共場合還是在家裏,對於孩子新交的朋友和經常一起玩耍的小朋友,父母幹萬不能根據孩子的長相、穿着打扮等因素去加以評判,更不能因為自己和某個小朋友的父母的關係而影響孩子的交友。孩子和什麼樣的人交朋友,不和什麼樣的人交朋友,他們有自己的評判標準,請父母不要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去對孩子的朋友進行評判,給孩子選擇朋友的權利,這樣,孩子長大以後才會善於傾聽別人的話。
第二,孩子之間的矛盾,讓孩子自己去解決孩子。與其他孩子一起玩耍時,難免會產生矛盾或衝突。有些父母擔心自己的孩子吃虧,一旦看到孩子和其他孩子產生矛盾,就上前去幫助自己的孩子,看起來像是自家的孩子獲勝了,卻讓他失去了自我決斷能力和合作能力的鍛鍊機會。面對孩子間的矛盾,父母應該儘量避免干涉,讓孩子自己制訂規則解決他們之間的問題,直到孩子請求幫助。即使孩子來求救,也要去引導孩子,給孩子創造在社交關係處理上的空間和自主性,讓孩子去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
第三,多支持孩子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些父母藉着“讓孩子專習”的理由,整天把孩子禁錮在屋子裏學習。其實,父母更應該讓男孩多參加户外活動,讓他們走進社會、瞭解社會,在社會實踐中,體驗到真實的生活,提升他的社交能力。社會本身是一個大課堂,其有着豐富的教育資源。孩子在參加社會實踐時,可以檢測課堂中所學知識哪個更加實用。最重要的是,通過社會實踐,孩子可以從中學到新知識,提高他的社會適應能力和交際能力。
有一次,學校組織家長和孩子一起退學。在活動過程中,有一個釣魚項目。鄭正非常喜歡釣魚。他經常在父母的指導下到郊區河邊釣魚。正正忘了準備魚食,因為他急着要出去。母親沒有提醒兒子是否想讓他吸取教訓。當正正到達目的地時,他發現沒有魚可吃。這時,正正發現有幾個人在河邊釣魚。他對父親説:“爸爸,你能幫我向那些人借點魚食嗎?”我父親説:“我必須做我自己的事。再説,這次你忘了帶魚了。你得自己想辦法!”在父母的鼓勵下,正正去找了一位好心的老伯伯,向他解釋了原因。希望老伯伯可以向他借些魚食。老伯伯答應了鄭正,高興地跑回來,開始捕魚。不管一個人想獲得什麼樣的能力,他都必須練習。 因此,父母應該為孩子的實踐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讓他認真對待每一項活動,並在活動過程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在上面這個故事中,父母提示了男孩以後出門時要做好檢查,還要加強與他人之間的溝通,遇事自己多想一想該怎麼辦,而不是有事就找父母。這種做法很好地鍛鍊了孩子的獨立自主能力。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孩子可以直接和社會打交道,和社會中的人交流。孩子在瞭解社會人情的過程中,可以觀察到社會生活中各種各樣的問題,也能學會該如何與人溝通。通過這些鍛鍊,孩子的社交能力就自然而然地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