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鷹的利爪:帝國時期羅馬軍團的單兵武器

雄鷹的利爪:帝國時期羅馬軍團的單兵武器

征服瞭如此遼闊的疆域,羅馬軍團的戰鬥力體現在許多方面,其中裝備就是軍團戰鬥力最為直觀的一個印證。帝國時期的羅馬軍團,在武器上,為當時西方世界之翹楚。

在介紹羅馬軍團的武器之前,要先對羅馬帝國的各種部隊進行一個總覽性的介紹。須知,軍團只是帝國軍事力量的一部分,其人數不到軍隊總人數的一半,所以羅馬帝國的征服戰爭,並不是只是由軍團唱獨角戲的。

羅馬帝國的軍隊,總共分為三部分,軍團、輔助軍與羅馬城部隊,其中,軍團和輔助軍佔據帝國40萬軍力的35萬以上,而羅馬城部隊只有1萬多人。

雄鷹的利爪:帝國時期羅馬軍團的單兵武器

輔助軍部隊數量基本與軍團人數持平,而且兵種更加多樣化,有重步兵輔助部隊(如巴塔維輔助部隊),輕步兵輔助部隊(如羅德島投石手、敍拉古弓箭手部隊),重騎兵輔助部隊(如亞美尼亞重裝騎兵部隊、高盧騎兵部隊),輕騎兵輔助部隊(如努米底亞標槍騎兵部隊),而且各個獨立的輔助部隊編制都不相同,有的輔助部隊只有三四百人,而有的輔助部隊則可能上千人。

雖然到了帝國中期,輔助部隊的編制越來越固定,但其中區別依舊不小。而且,仍舊如同最開始的時候,很多輔助部隊由各自的部落領袖或者軍事首領指揮,像高盧騎兵部隊的指揮是高盧人,日耳曼步兵部隊的指揮是日耳曼人。這些輔助部隊的任務,就是補全帝國的軍事體系。若是隻有軍團的話,羅馬帝國的軍隊便會在遠程火力、騎兵力量上處於跛腳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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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羅馬城部隊。將其稱為羅馬城部隊並非是因為在羅馬帝國中有這麼一支單獨編制的部隊,而是因為有兩支為數不少的部隊都駐紮在羅馬城及其郊區。所以許多人為方便歸類,便將其統稱為羅馬城部隊。羅馬城部隊主要有兩支,一支是禁衞軍軍團,另外一支則是羅馬城市衞隊。

禁衞軍軍團是駐紮在羅馬城城外郊區,可供羅馬皇帝隨時調動的一支精鋭力量。其人數在屋大維時期有4500~6000人,而四帝之亂時期在維特里烏斯麾下時有12800人,到了維斯帕先時期又有7200人,五賢帝時期則是8000人。這支部隊擁有全帝國最高的薪水,最精良的裝備,最好的仕途。其戰鬥力也並沒有弱到哪裏去,能和多瑙河戰區常年征戰的軍團拼得不分上下,後來在圖拉真麾下還多次參與對外族的征伐。

羅馬城市衞隊則是駐紮在羅馬城內,負責羅馬城治安、消防等公眾安全問題的軍隊。衞隊人數大約有四五千人,地位並不突出,很少在軍事上有所作為,但他們曾經也抵擋過反叛的禁衞軍,並不落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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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也是最重點的,便是羅馬帝國的核心主體軍事力量,軍團。軍團是羅馬帝國最重要的軍事力量,常年奮戰在對外征服、抵禦外族的最前線。整個帝國所擁有的軍團,大致在30個上下,不同時期的軍團數量都不一樣,但都在30這個數左右,如奧古斯都統治時期的28個軍團與馬克·奧略留時期的32個軍團。一個軍團總共有5280名軍團士兵,而每個軍團士兵擁有的武器有佩劍格拉迪烏斯(gladius)、匕首皮吉歐(pugio)、標槍皮魯姆(pilum)、多拉布拉(dolabra)這四樣,而這四樣武器,就是羅馬帝國對外作戰中,最重要的幾樣武器。

羅馬軍團的武器,最具有標誌性的並非是士兵們那把那鋒利的劍,而是幾乎是歷史上獨一家的皮魯姆(pilum)標槍。之所以這麼説,是因為皮魯姆標槍與歷史上其他絕大多數軍隊使用的標槍都有所不同。通常來説,在古代,士兵們所使用的標槍就是一根較短的長矛,長度在一米到兩米之間,其結構就是一根杆子再加上一個矛頭。但皮魯姆不一樣,相比於歷史上的其他標槍,皮魯姆標槍在槍身中部,往往還多了一個部件,根據這個部件的不同,皮魯姆又分為兩個不同的種類,一個是扁平插銷皮魯姆,另一個則是套杆皮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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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平插銷皮魯姆,是至少從公元前兩百年就開始使用的一種款式,一直是羅馬軍隊最常用的一種標槍款式。一般來説,皮魯姆的總長有兩米,其中鐵製的標槍頭有40~90釐米長,其槍尖是呈雙邊倒鈎的倒三角狀,連接槍尖和標槍桿的則是一根細細的鐵桿。扁平插銷皮魯姆,在連接槍桿的地方,是一個扁平的帶孔插板,插在槍桿的塔形帶孔插座上,插板和插座的孔會對齊,好釘上用於固定的鐵釘,在公元一世紀以前,扁平插銷皮魯姆只會在標槍木杆和矛頭長度上有不同,但到了公元一世紀後期,在標槍插座的下方,還多了一個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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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杆皮魯姆,是到公元二世紀晚期才發明的以扁平插銷皮魯姆為基礎的升級版皮魯姆,它連接標槍頭與標槍桿的部分不再是插銷,而是一個圓錐形的套杆,在這個套杆下方,往往也有着一個鉛球。

這種標槍的誕生與古代地中海的軍事傳統息息相關。在古代地中海,士兵上場作戰,往往都會帶上一個盾牌,無論是日耳曼人、凱爾特人、帕提亞人還是羅馬人本身,都會帶上盾牌進行戰鬥,除非是一些無法使用盾牌的兵種,如弓箭手或者投石兵。這些地中海戰士,一手持盾一手持劍或矛,進可攻退可守,十分難纏,一旦他們失去了盾牌,就會更容易被敵手的刀劍所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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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魯姆就是在這種環境下應運而生的。標槍作為一種投擲武器,能輕而易舉地穿透盾牌,甚至是敵人的鐵甲。但是一般的標槍,在戳穿對手的盾牌或者根本沒命中目標時,往往會被他們從盾牌上拔下來或者從地上撿起來再丟回去。

反觀皮魯姆,由於它的重心集中在槍身中部(特別是加了鉛球之後),而且它的槍頭十分的細,中部又比槍頭大得多,所以它在釘到盾牌上之後,槍頭會直接彎曲,致使整支標槍無法使用,也無法從盾牌上拔下來,這就使得敵人既無法重新利用標槍,也無法繼續使用盾牌(因為皮魯姆的標槍桿會拖在地上,導致盾牌非常難使用),只能拿着武器迎頭面對蓄勢待發的軍團士兵,使自己處於劣勢。即便皮魯姆沒有擊中盾牌,而是命中地面,它的矛頭也會發生彎曲,從而使得敵方無法將其投擲回來殺傷軍團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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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用於投擲外,皮魯姆其實也可以當做長矛來近身戳刺。羅馬軍團在東方面對帕提亞的騎兵部隊時,由於需要比較長的武器,皮魯姆往往就成為他們用於對抗馬上敵人的武器。只不過由於矛頭不夠硬,容易彎曲,所以在使用上還是不如其他的長矛。

皮魯姆的巧妙設計,體現了羅馬人對於蠻族的裝備優勢,也使其成為羅馬軍團最具標誌性的武器。

首先需要澄清的一點,就是羅馬軍團士兵的佩劍格拉迪烏斯(gladius)在拉丁文裏並非是短劍的意思,而是單純的"劍"的意思。

格拉迪烏斯,是自公元前三世紀,羅馬人在接觸過伊比利亞凱爾特人之後,從他們那偷師來的一樣武器。這件武器羅馬人一用,就是數百年。經過幾百年的發展,格拉迪烏斯已經從一開始的希斯帕尼埃尼斯型號(hispaniensis)發展到帝國時期的美因茨型號(Mainz)與龐貝型號(pompeii),不過變化並不是很大,都是兩邊劍刃平行的尖頭單手劍,只不過有些在劍身中部收腰。美因茨型號的格拉迪烏斯劍,劍刃長度從42釐米到59釐米不等,寬度則是在36毫米到75毫米之間,加上握柄最長長度為67釐米。龐貝型號的劍,劍刃長度則從37釐米到56釐米之間變動,寬度在35毫米到70毫米之間,加上了劍柄,有72釐米長,這個長度已經足夠單手劈砍和戳刺了,即使是用來招架對手也是完全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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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許多人被民科誤導,以為羅馬人無法制造長劍,只能打造這種技術含量低下的短劍。可是,格拉迪烏斯的技術含量一點都不少。最初的希斯帕尼埃尼斯型號(hispaniensis),長度約為64到69釐米,而寬度約為40到55毫米,就這樣,其重量都在1.5千克以上。帝國初期劍得到改進,新的美因茨型號,重量在0.68-0.8千克(包括劍柄的重量),更晚出現的龐貝型號,重量更輕,大約只有0.66千克。劍變得比以前更輕,同時還不縮減多少長度,明顯地增加了羅馬軍團的武器優勢。

技術優勢還體現在鍛造工藝上,到了帝國時期,格拉迪烏斯劍已經不是簡簡單單地由一片鐵片鍛打而成。事實上,美因茨型的劍,就是劍刃使用硬度高又不易形變的高碳鋼,劍身中央使用硬度低且比較軟的低碳鋼,這樣鍛造而成。這種結構的劍刃好處在於,用於劈砍的劍刃,不容易發生形變,能保持較高的鋒利度,而用於承受壓力的劍身,則吸收劈砍時產生的動能,使得劍身不會像那些硬度過高的劍一摔就碎。

皮吉歐(pugio),這件小巧的備用武器,是每個羅馬士兵的標配。在拉丁語裏,它與拳擊的單詞相似,而拉丁語裏的劍術是pugna,因此有人認為皮吉歐的意思就是握劍猛擊。

事實上,皮吉歐的長度和形制都決定了它主要是用來捅刺的,跟格拉迪烏斯劍一樣,皮吉歐來自西班牙。在最開始,它的長度只有18釐米到28釐米,寬度則是5釐米,而且形狀猶如葉子一般,因此這種款式的匕首也被稱作葉型皮吉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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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帝國時期,皮吉歐的形制又變成了收腰的葉脈形制,寬度也因此減少。作為軍團士兵最常見的三樣武器之一,皮吉歐在史書中現身的次數確實不如格拉迪烏斯和皮魯姆多,但是這並不是説它就沒有用武之地。在羅馬史學家塔西佗的筆下,萊茵河駐守軍營的軍團士兵,就曾經利用皮吉歐將爬上牆的日耳曼戰士戳下去。這場防守戰乃是羅馬人一場經典的營地包圍戰,其中皮吉歐的作用是無法忽視的。

因為形制小巧且不太常用,皮吉歐經常成為士兵們身上的"奢侈品",因為他們會將錢付給軍營裏的鐵匠,讓他給皮吉歐鑲金帶銀,塗上精美的圖案。可以説,在部分士兵眼裏,這件小巧可愛的匕首,比格拉迪烏斯和皮魯姆還要更加重要。

理論上,羅馬軍團士兵的標準武器,只有皮魯姆、格拉迪烏斯和皮吉歐。但是這並不意味着羅馬人就只能用這三樣武器戰鬥了,斧鎬"多拉布拉"(dolabra),也是曾經在羅馬軍團戰鬥中大放異彩的武器。

多拉布拉,作為非標準的武器,其實也是每個軍團士兵人手一把的工具。軍團士兵,除了上戰場作戰之外,在和平時期還要執行許多任務,其中就有修築道路、修築軍營等等工程任務。同樣,在作戰的時候,羅馬人都會修築行軍軍營,以防敵人夜襲。所有這些行動都需要工程工具,而斧鎬,就是羅馬軍團士兵標配的斧頭與鎬子二合一的多功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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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工具,在對付盔甲精良的敵人時,特別有效。在塔西佗的《編年史》中,提比略皇帝治下的高盧曾經有一羣高盧人掀起了叛亂。他們收集了一千名角鬥士,並給他們全身上下都穿上盔甲,儼然一副鐵人的模樣。為了鎮壓這場叛亂,一支萊茵河邊上的軍團急匆匆地趕到現場,並與擺開陣勢的叛軍決戰。原本以為全副武裝的角鬥士,會像銅牆鐵壁一般擋住軍團,讓他們寸步難進,結果,軍團士兵掏出了斧鎬,用塔西佗的話來説就是"像拆牆一樣破開了陣線",這場叛亂輕而易舉地就被鎮壓了下去。另外一場戰役則是四帝之亂的克雷莫納戰役,那次戰役中,奧托的軍團與維斯帕先的軍團為了取得上風,各種武器都用上了,格拉迪烏斯、皮魯姆、皮吉歐,以及斧鎬多拉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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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這種非常規的武器,並非軍團的無奈之選,而是時常會考慮的備用武器,也是多拉布拉的存在,填補了軍團破甲不力的缺憾。一個原本只是用來施工、伐木用的工具,到了軍團手中,搖身一變,成為戰場上大破鐵甲陣的利器,真是配得上它那多功能的名號。

用於投射破盾的皮魯姆,用於近身搏鬥的格拉迪烏斯與皮吉歐,以及用於伐木、敲石,順帶破甲的多拉布拉,這些裝備一同組成了軍團士兵在不同情況使用的不同兵器,讓軍團步兵能面對各種各樣的敵人,它們被稱作羅馬雄鷹的利爪,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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