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據半月談微信公眾號報道,“公辦民助”“名校辦民校”“聯合辦學”……各類冠以名校招牌的合作辦學遍地開花。一些名校合作辦學過程中出現“冠名辦校”、地產商辦校成“售樓招牌”等,由此帶來加重學生家長經濟負擔、引發社會糾紛等問題。
微評:地方與名校合作辦學,能夠使學校管理、師資等教育資源共享互通,發揮優質學校的輻射帶動作用。現在亂象頻發,屬於“好經被歪嘴和尚念歪”,不能因此就對合作辦學“一棍子打死”。淨化名校合作辦學環境,需要各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對名校合作嚴格把關,去除“冠名辦校”虛火。
(時評人 戴先任)
微評:有名無實的“冠名辦校”,既有資本打“名校連鎖”的擦邊球,也有形象工程因素作怪。辦學辦校,要堅持德育的社會功能,而不是追逐品牌價值與經濟利益。在國家着力推動教育資源均等化之下,必須整治“冠名辦校”亂象,防範形成新的社會不公。(時評人 丁慎毅)
微評:對學生及家長而言,“冠名辦校”之下未必能享受到更優質的教育資源。因為不少“冠名辦校”中,教育理念、教學能力、管理模式等,跟名校毫無關係。同時,一些名校也許會真正參與分校教學,但分校過多的話,也會分散資源與精力,要整頓“冠名辦校”亂象,使之脱虛向實。(職員 何勇海)
作者:時評人 戴先任 職員 何勇海
來源: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