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調整國家助學貸款額度等。看要點梳理↓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8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2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
△今年8月,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大學生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應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要加強貸款及其使用範圍審查,合理確定學生助學貸款金額。
來源:江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