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老師雖然是學校的權力,但也應充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與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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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胡欣紅
據媒體報道,2月22日,因為反對語文老師被調到其他年級,阜陽師範大學附屬小學六年級(2)班的30多名學生,在這一天選擇全體翹課。2月24日,當地教育部門負責人稱,經過學校和家長的溝通、解釋,涉事班級翹課學生已經返回學校上課。
據瞭解,這名語文老師從二年級開始擔任涉事班級的老師,認真負責,能力較強,孩子們都很喜歡。師生情深不易斷,好端端的突然換人,一時之間學生們難以接受。考慮到在畢業前夕突然換老師,家長們擔心會造成不適應,影響孩子以後升中學,在與學校反對無果後,出現了全班翹課的場景。
毋庸置疑,根據教師動態及教育教學實際,對教師進行調配,本屬於學校的正常管理工作,是學校教學管理自主權的一部分。涉事班級以“集體翹課”的方式進行抗議,這樣的手段確實不值得鼓勵。
但學生和老師都不是沒有感情的“機器”,在換教師問題上,校方考量中也應嵌入學生情感接受度等因素。
引發輿情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已介入此事,相信事情會得到妥善解決。
但本是正常事由的“換教師”,卻引發這麼大的風波,這不無警示意義:正常的調換老師如何避免矛盾,顯然值得深思。
資料圖,圖源新京報網。
更換老師之所以屢屢釀成“風波”,過於突兀和缺乏家校溝通是兩大關鍵。
眾所周知,中途換老師是教育之大忌。即便新老師的教學水平更高,可不同的老師畢竟存在不同的教學風格,師生之間也需要適應過程,這不可避免地會影響正常教學活動。
具體到涉事學校,老師調整這樣的大事,卻是在臨近開學時突然由老師本人宣佈的。校方事先根本沒有徵求過家長和學生的意見,或者進行過任何解釋,這種“硬着陸”就為後續風波埋下了隱患。
但這本可避免:更換老師雖然是學校的權力,但也應充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與知情權,及早通知家長,並做好溝通交流工作。比如,可以召開家委會及早披露信息,並隆重向家長推薦新老師,讓新老師事先充分展現風采。
説到底,家校之間本是利益共同體,如果能事先把工作做實做細,相信也能爭取家長理解。即便家校雙方有分歧,也有轉圜餘地,可以儘早協商解決。反倒是事先藏着掖着、不跟家長商量,事中也不根據家長學生反饋做出調整或及時溝通,事後難免陷入僵局。
因此,針對此類問題,呼籲學生家長積極理性地看待老師調整,當然很有必要,學校儘可能地把工作做在前頭,降低起摩擦的風險,更顯關鍵——“未雨綢繆”四個字,終究該多領會下。
□胡欣紅(教師)
編輯:陳靜 實習生:潘宇潔 校對: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