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他當場就發了八段“彈幕”。把當時長安的八個“酒仙”,逐個點評了一番,這就是著名的《飲中八仙歌》。
《飲中八仙歌》這首詩本身章法奇特,運筆幽默、傳神,因此有人稱其為八仙之外的第九仙——詩仙。
在這首怪詩當中,身為杜甫“偶像”的李白,被他排到八個人的倒數第三。有人説這是因為杜甫非常重視李白,因為在這首詩中,只有李白一個人獨佔“四句”。
可是假如杜甫真的重視李白,為什麼要把他安排在“倒三”,而不是“倒一”呢?這是一個事關本詩主旨,值得思考的有趣話題。
《飲中八仙歌》——唐·杜甫
知章騎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
汝陽三鬥始朝天,道逢麴車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
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世賢。
宗之瀟灑美少年,舉觴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樹臨風前。
蘇晉長齋繡佛前,醉中往往愛逃禪。
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
張旭三杯草聖傳,脱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談雄辨驚四筵。
詩作意譯:
賀知章喝高了,騎馬就像是坐船。醉眼惺忪掉到了井底,還在呼呼睡大覺。
汝陽王李璡每一次去見唐玄宗,必須先喝足三升。路過載酒的車子還要流口水,恨不能把自己的封地遷到酒泉。
左相李適之,每當他興致來了,一次飲酒要花一萬錢。他喝起酒來就像海里的鯨一樣,一口氣吸乾了一百條江河。簡直豪橫啊,豪橫!
李白的朋友崔宗之是一個長得漂亮的小哥哥,他喜歡像“玉樹”一樣站着喝酒。他一邊喝酒,一邊像阮籍一樣衝着老天翻白眼。
蘇晉這個人就有點矛盾了,他平時修禪,並借修禪逃避世事。但是有時候他不想坐禪了,就跑去喝酒“逃禪”。
李白喝高了才思敏捷,一次能寫一百篇詩。皇帝叫他都不上船。他説自己是“酒中仙”。
張旭和李白一樣,不喝酒的張旭只是普通人。但是喝了三杯,他就變成了草聖。當着王公大臣的面把帽子脱了光着頭頂,完全不講禮節。但是他瀟灑揮毫的時候,墨跡落到宣紙上,好似一陣雲煙。
焦遂這傢伙本來是一個“口吃”,平時講話不利索。但是他的酒量特好,喝完五斗之後,就開始雄辯滔滔,語驚四座。也是一大牛人!
八仙中的第一位賀子章是南方人,南人本來習慣坐船,但是到了北方只能騎馬。喝了酒騎馬的感覺就像坐船一樣,感覺很爽。因此他掉到井底了,還能開心地入眠了。
別看這老頭行為放縱、怪誕,其實這是因為他“少小離家”,思念家鄉。長時間待在京裏,有太多看不慣的人和事,心情不好,只能酒澆愁。
八仙中的第二位、第三位,都是李唐皇室的宗親。
其中汝陽王的父親李憲,是唐睿宗的長子,也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大哥。本來當初應該由李憲繼承皇位,但是“神龍之變”後,李基隆當上了皇帝,李憲就成了王爺。
所以汝陽王每一次見到李隆基,心裏肯定是不爽的。於是,要見李隆基之前,先喝三鬥再去。要是説錯了什麼話,就説是酒後戲言,不能當真。
不過,他喝完了三升,還怕自己沒醉,路過酒車還要作出流口水的樣子,好像恨不能把自己的封地都遷到“酒泉”去,其實也就是在演戲。
第三個左相是指李適之,同為宗室中人,他和李璡一樣會演戲。李適之一度官至左相,後來卻遭到李林逋排擠。
他為了避禍讓賢,成天呆在家裏扮酒鬼。喝得個鯨吸百川,那叫一個誇張。不過他裝得這麼好,最後還是被李林甫逼得服藥自殺了。
第四個侍御史崔宗之,是李白的好友,李白誇他:“崔公生民秀,緬邈青雲姿。”他有玉樹臨風般的秀美姿態,也有竹林七賢阮籍一樣的傲骨。
崔宗之其實是沒有喝醉的,那麼為什麼會説他是“酒仙”呢?主要是因為他喝酒和做人的姿態,的確是有一股“仙”氣。
第五個是蘇晉,也是一個少慧能文的才子。但是仕途不順,後來被外放當了一名刺史。他曾經得胡僧傳授一本經書,自己沒事關門起來修禪,其實是為了避世。
但是,修禪的生活也是非常枯燥的,所以有時候他也會跑出來喝酒,以此來逃避禪課。然而,他並不是真地喜歡喝酒。
第六個就是李白,李白這個典故就不用多説了。他喜歡喝酒,因為酒可以激發他的詩才,並且他很傲氣,“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喝成這樣,還知道自己是“臣”,可見他是在裝醉。
第七個是書聖張旭,三杯下肚就開寫,故意脱帽拿頭頂對着大臣。他喝酒一沒喝醉,二不是為了避世。他就是和李白一樣,借詩來助“書”興,順便蔑視一下權貴。他的字倒是寫得真漂亮,所以別人看他傲慢,也只當他是喝高了。
焦遂是八人中唯一的“布衣”,他沒有什麼特別,平時就是一個結巴。他是八人中酒量第一的,李適之的“長鯨吸百川”只是比喻而已,焦遂是真能喝五斗,並且是唯一不會醉的人。
賀之章喝高了,走路不穩掉井裏;李璡喝高了就想遷封地;李適之喝高了就説自己當“酒鬼”,是為了“讓賢”;崔宗之喝高了就沖人翻白眼。
蘇晉喝高了就不坐禪;李白喝高了就開始吹牛逼,自稱“臣是酒中仙”;張旭喝高了就脱了帽子露出頭頂,故意對王公大臣無禮。
只有焦遂不怕喝高,因為他多喝一點,講話就利索三分,所以他才是真正的酒中仙。
和李白、張旭一樣,他也是通過喝酒激發自己的口才。並且他不在官場,想到什麼就説什麼,完全沒有必要借酒裝瘋。雄辯滔滔,講得那叫一個爽!前面七個沒法比。
李白為什麼被排到“八仙”的倒數第三呢?那是因為這首詩是從八個人“敢於表達真實內心”的程度來排列的。
賀之章有心事,可是他什麼都不説;汝陽王李璡、左相李適之有心事,可是他們什麼都不敢説;崔宗之有心事,用眼神來説;蘇晉有心事,用行動來説。
噹噹噹當,到了我們最牛逼的三個“酒仙”了。李白是“假醉”,用醉話來説;張旭和崔宗之一樣,是用行動,“露出頭頂”來蔑視權貴。
但是不同的是,崔宗之“白眼”掃射的範圍,到達的層級可能還不夠。並且很可能是因為人長得太漂亮,所以“白眼”被人看成了青眼。於是張旭就排到了他的前面,成了“倒二”。
“倒一”的焦遂,很有可能是一名光棍。所以他想議論什麼事,都不用“詳醉”,更不用脱帽子了。一喝高了就“雄辯驚四壁”,還不知道他説了一些什麼奇怪的言論呢。
所以這麼一比,李白排“倒三”也就很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