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加強“雙高計劃”職業院校績效管理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12月2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今天,記者從教育部網站獲悉,教育部、財政部印發《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績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教育部、財政部結合國家職業教育改革階段任務,確定“雙高計劃”總體目標,組織專家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在學校自評的基礎上,開展中期及實施期結束後績效評價。
《辦法》指出,為規範和加強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簡稱“雙高計劃”)績效管理,“雙高計劃”績效管理(簡稱績效管理)是指“雙高計劃”建設學校(簡稱學校)、中央及省級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績效目標管理,依據設定的績效目標實施過程監控,開展績效評價並加強評價結果應用的管理過程。
《辦法》要求,績效評價是指學校、中央及省級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對建設成效進行客觀、公正的測量、分析和評判。績效評價按評價主體分為學校績效自評和部門績效評價,評價工作應當做到職責明確、相互銜接、科學公正、公開透明。學校自評包括年度、中期及實施期結束後自評。學校對自評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學校法人代表是第一責任人。
《辦法》指出,出現以下情形的,停止“雙高計劃”建設,退出計劃:1.違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學校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出現重大問題的。2.偏離國家“雙高計劃”總體目標、社會貢獻度顯現較弱或學校建設任務沒有如期完成、目標實現未達預期。
《辦法》還要求,出現以下情形的,限期整改,並在績效評價結果中予以反映:1.擅自調整批覆的建設方案和任務書內容,降低學校建設目標,減少建設任務。2.項目經費使用不符合國家財務制度規定。3.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