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如何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針對日前發佈的安徽高考改革方案,我省不少新入學的高一新生和家長對“選擇性考試”的分數算法還有疑問。9月16日,安徽省教育廳出台高考改革配套政策《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方式的通知》。
【選擇性考試科目】
選擇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2門。
【成績呈現】
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以分數呈現,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其餘科目以等級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成績轉換】
以等級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某一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生成績,轉換時賦分起點為30分。具體轉換步驟如下:
第一步,按照每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定A、B、C、D、E共五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分別約為15%、35%、35%、13%和2%,將考生的原始分轉換成等級。
第二步,將A至E五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方法,分別對應轉換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個分數區間,得到考生的等級分。每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等級分數的轉換基數為實際參加該科目考試並取得有效成績的人數。
【成績使用】
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當年有效,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作為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本政策自2021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劉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