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着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青少年為了追求時尚和獨特,開始在手臂上,以及身體的各個部位紋身。前段時間看了一個新聞,説的是一個青春期的小女孩為了證明對男友的愛,竟然在自己的舌頭上紋了男友的名字,實在是讓人不可思議,再怎麼樣也不能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呀!
紋身,在現代似乎成了一種不入流的“時尚”,叛逆期的青少年為了彰顯自己的獨特,在手臂上紋了花裏胡哨的圖案,與其説是時尚,不如説是罪孽,等後來人到中年才開始後悔,因為紋身錯過了多少美好的事情。
那麼,在古代什麼樣的人才會紋身呢?萬萬沒想到是這兩種人,對此網友紛紛表示:再也不敢紋身了!
紋身並不是一直招人煩的,在水滸傳中,很多英雄好漢們都會紋身,比如花和尚魯智深,因為背上的獨特紋身塑造了他的傳奇一生,浪子燕青憑藉一身“好花繡”贏得美女李師師的青睞。也正是因為小説裏這些情節,才給很多人灌輸了一種錯誤思想,好像紋了身以後就可以為所欲為,就會成為大家眼中的英雄,就會有美女主動投懷送抱。施耐庵為啥要這樣塑造人物形象呢?肯定是因為古代存在過這種現象,那麼,紋身究竟是怎樣演變而來的呢?
其實,紋身最早是從周朝開始,而最早的紋身是從西周興起,那時的紋身又叫“文身”,也就是指用文字刻在身體上的意思。民間把“文身”叫做刺字,而官府將其稱為“墨刑”,實際上也是一種刑罰。西周時期,為了懲罰罪犯,官府通常使用“墨刑”,也就是先在罪犯的臉上刻上統一的字體,然後再用墨塗上去,這樣保留的時間更長久。《尚書呂刑篇》曾經記載,當時有1000種刑罰都可以用墨刑處之,由此可見,古人對於外貌受損的重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