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促進師範生就業,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
(一)明確免試認定範圍
招收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的高等學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屆及以後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
本方案所指教育類研究生是指教育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01)、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1)和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3)。
本方案所指公費師範生是指入學前與培養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享受國家或地方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的師範生。
(二)加強師範類專業建設
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加強師範類專業建設,師範類專業培養方案應符合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要求,把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融入到日常教學、學業考試和相關培訓中。
(三)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
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根據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另行印發),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包含培養過程性考核和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
1. 加強培養過程性考核。根據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重點考核師範生思想品德情況及師德素養、教師教育課程學業成績、累計不少於一學期的教育實習實踐完成情況、專業能力及技能培訓情況(含教育部推薦的線上教師教育專題培訓免費課程完成情況)等。
2. 統一組織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根據所開設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要求、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參照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確定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統一命題,統一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開展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命題組應包含校內外教師教育專家、一線中小學教師和校長等。
3. 建立健全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機制。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成立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領導小組,科學制定本校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辦法。
(四)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
1. 對以幼兒園、小學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附件1),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申請認定相應的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
2. 對以初級中學學科教師、高級中學學科教師、中職文化課學科教師、中職專業課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附件2),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3. 對以初級中學教師、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為培養目標但所學專業沒有明確教學學科和教學專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附件2),應在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中加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筆試。其中,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已開考的科目,應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未統一開考的,由學校在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中統一命題組織實施。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申請認定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五)頒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嚴把人才培養質量關,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由校長簽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並加蓋學校公章。《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有效期3年,內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師德情況、任教學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時間等,由教育部統一制定樣式。
《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是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的依據,免試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在同一高等學校、同一學歷層次學習期間,僅可獲取一本《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在有效期內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六)優化免試認定教師資格程序
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憑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體檢合格證明等材料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程序不變。可以電子核查的無須提供紙質原件。
根據自願原則,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也可自行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