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實行校長負責制,問題來了,校長和書記誰的權力大
中國的大學實行的是校長負責制,很多人覺得,校長負責制,那就是方方面面的事,都由校長拍板和説了算。可是,在中國的大學中,除了有大學校長這個行政一把手,還通常設置了大學黨委,每個大學都會有黨委書記。大學黨委書記和大學校長的級別,通常情況下,都是一樣的,比如,都是副部級、都是正廳級或都是副廳級。那麼,在大學既有黨委書記又有校長的情況下,書記和校長,到底誰的權力大,到底是誰説了算呢?
很多人只知道,大學實行校長負責制,卻沒有注意,大學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也就是説,大學需要接受黨委的領導。那麼,很多人就有疑問了,既然要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又怎麼體現校長負責制呢?實際上,校長負責制,是有其負責的內容的。在大學,大學黨委書記和大學校長管理的內容,並不一樣。只有搞清楚他們的管轄範圍,我們才能夠知道,誰的權力大,也才能夠知道,大學校長負責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首先,在大學校長負責制的背景下,學校黨委決定什麼?通常情況下,大學黨委對大學實行全面凝聚,除了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之外,大學以下這幾個方面的重大工作,需要經過黨委集體研究。這些重要工作就包括:重大人事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大項目資金安排管理使用、重大評價評價活動、重大規劃以及其他“三重一大”事宜的決策。可以發現,大學裏的大事、要事,都要經過大學黨委進行研究,大學黨委發揮着把方向的重大職責,而不是大學校長一個人説了算。
其次,大學校長負責制,大學校長究竟負責什麼?主要是指大學校長在黨委的領導下,執行黨委的決議,全面推進大學的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從這個意義上,我們發現,校長負責制,其實是指校長要對大學的教學負責,對大學的科研負責,對大學的行政管理負責,進而其實也是對大學的黨委負責。
因此,實際上,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發現,大學黨委書記和大學校長的分工不同。大學校長的權力,需要接受學校黨委的監督,並不能因為實行大學校長制,就意味着大學校長的權力無限大。大學的重大事項的管理,更多是一種集體管理,不是所有事都是大學校長一個人拍板,也不是説,只有大學黨委書記點頭才能算,而是需要大學黨委集中統一領導,大學中權力最大的是高校黨委。現在,對這個問題你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