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安排
1.評審時間安排。各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原則上應於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實行“考評結合”的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統計師、高級經濟師職稱申報評審時間,由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待國家公佈考試成績和分數線後確定。如遇特殊情況,評委會組建單位確需要延期評審的,應在11月底前向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送書面申請。
2.考試時間安排。國家實行的考試,統一執行國家時間安排。省、市實行的“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的職稱考試,原則上應於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申報範圍
1.凡在山東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係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通過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或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申報,自由職業者可由人事代理機構申報,各市也可結合實際進一步暢通渠道。
2.在山東省就業的港澳台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參加我省職稱申報評審須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的標準條件,可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3.中央駐魯單位和外省委託我省評審高級職稱的,須經有權限的部門開具委託函。中央駐魯單位委託函辦理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級職稱委託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4.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5.高層次人才、博士後、基層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貧協作重慶人才、複合型人才、事業單位創新創業科研人員、一線疫情防控人員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規定執行。
申報評審條件
1.山東省已完成標準條件修訂的職稱系列,按照新的標準條件執行,標準條件已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台”發佈。未完成修訂的,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各行業人才主管部門要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加快推進職稱標準條件制定修訂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307號)要求,加快推進現行各系列(專業)標準條件的修訂工作。要破除“唯論文”等不合理傾向,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結合行業人才特點,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形式作為評價內容,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於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3.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完成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學分),申報職稱評審時提供近五年以來的繼續教育情況。
申報要求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職稱評委會組建單位確定具體申報呈報時間和要求,及時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台”發佈申報評審通知。申報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台”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進行填報。專業技術人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證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成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簡化職稱申報評審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7號)要求,對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網上上傳電子佐證材料的,不再要求申報人提供紙質材料。
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後的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依據。
【來源:濟寧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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