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騰訊教育(qq_edu),作者熊丙奇
8月20日,是江蘇鹽城楓葉國際學校新生報到的日子,但家長李彤(化名)還在為孩子上學的問題奔走。據媒體報道,這名家長稱,在填報志願時,看到這所高中出現在第一批次的招生學校名單中,以為是好學校就報名了。“但後來錄取分數線下來,同批次學校最低錄取都是630分以上,只有楓葉高中的最低錄取分數是500多分,且是第一年招生,也擔心其師資力量問題。”而且,相比公立學校一學期幾百元的學費,楓葉高中一學期1.5萬元的學費以及高昂的住宿費、教材費等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於是,她不願意讓孩子上這所國際高中,並質疑鹽城楓葉高中首次招收普通高中生,為何會出現在第一批次招生的學校名單之中,以及楓葉高中對外宣傳的錄取分數是630分,最後卻最多降低了一百多分是否合規。像李彤這樣的家長有100多人。
媒體稱該校是“截胡式招生”,而當地教育部門回應稱,把這所國際學校安排在第一批次招生並不違規,學校也是按家長填報志願進行錄取,被錄取了不到學校報到,只能選擇復讀或者進中職學校。但家長並不接受復讀與進職校的選擇。針對家長的意見,當地教育局表示,正在加緊處理此事。
如何看待這起事件?當地教育部門把這所學校安排在第一批次招生違規嗎?學校在宣傳時預估錄取分數可達到630分,是否屬於虛假宣傳?回答這些問題,需要根據中考志願填報、錄取規則而論。把民辦學校、國際學校安排在第一批次招生,這並不違規;由於學校每年的錄取分數由學生報考情況決定,學校不能擅自發布預估錄取分數線(學校不瞭解學生報考情況,不可能預估準確),如果學校有這一行為,要按規定進行處理,但並不影響錄取結果的有效性。
出現這一被國際學校錄取,卻又反悔的問題,主要原因還在於家長,在報考時並沒有吃透錄取規則,以及詳細瞭解學校的辦學情況。這所學校就在當地,要説家長不知道這是高收費的國際學校而誤報,是很難令人相信的。家長給孩子填報了這所學校志願被錄取卻反悔,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這所國際高中最終的錄取分數不高,如果最終錄取分數高的話,家長可能也就接受錄取結果了。
而其實,不管一所學校的最終錄取分數高低如何,家長都應該尊重錄取規則,並接受錄取結果。這種情況在高考錄取中也存在,有的高校由於今年報考人數少,導致錄取分數低,對此很多家長會認為佔便宜、撿漏,而不會質疑學校辦學質量不行。而在普高錄取中,一所普高錄取分數低,家長就懷疑其辦學質量,並進而質疑錄取規則,是耐人尋味的。
不少家長認為這所國際學校被安排在第一批次招生,是違規的。這是出於把高中分為三六九等的觀念。把高中學校分不同等級,按批次錄取,這阻礙學校平等競爭,恰恰是需要改革的問題。我國很多省市在高考錄取中,已經取消了錄取批次,江蘇從明年開始實行新高考錄取,也將取消高考錄取批次。隨着高考改革的推進,中考的錄取批次也必將被取消,也就是説,當地所有公辦高中、民辦高中都將安排在一個批次同時招生。上海早在多年前就在高中統一招生中,把公辦普高、民辦普高、中職學校安排在一個批次,由學生自主選擇填報15個學校平行志願。
在繼續按批次招生的背景下,把部分民辦(國際)學校安排在第一批招生,這是打破陳舊觀念,給這些學校平等的招生權。對於這些學校,考生和家長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填報,如果認為學校學費高,那完全可以選擇不填報。在第一批次中,所有民辦學校都不填,這是考生的自主選擇。在江蘇高考錄取中,在第一批次也有高收費的中外合作辦學大學,但家長並沒有質疑。
還有家長提出,填報這所國際學校,是因為不懂錄取規則,被老師誤導了,知道就不填報了。這顯然不能成為申訴的理由。因為説到底志願填報是考生、家長的自主選擇,不能由學校代做選擇。假如這些學生的志願是由教師填報的,那是教師的責任。志願填報的規則是透明的,填報志願將影響孩子的高中學習,怎麼能不搞清規則就填報,填報之後對錄取結果不滿卻把責任推給學校呢?
由於我國中高考均實行按計劃招生集中錄取制度,在中考中,一名學生被錄取後,如果不接受錄取結果,將不再投檔到其他學校,被其他普高錄取,只有放棄報到,選擇復讀,或者按規定可選擇去職業學校。而出現這樣的結果,由於錄取已經結束,學校沒有補錄機會,這也會導致學校無法完成招生計劃,對於那些想報考這一學校的學生來説,錄取不報到,就擠佔了他們的機會。
因此,從目前報道的信息分析,這起事件並非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違規,而是家長對規則的理解和尊重問題,處理此事,要堅持依法治教,維護中考錄取秩序,以及家長、學校的合法權利。這也提醒家長,要避免中高考志願填報失誤,需要吃透錄取政策,並全面瞭解學校辦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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