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雄爭霸,天下亂成一團,秦朝最後統一天下,在沒有任何經驗可取的狀況下制定了郡縣制,這是分封制之後出現的又一個管理層面,這種行政制度是以郡統為縣的兩級地方管理,為了權利能夠實現中央集中化,現在的行政區劃,郡縣制在可以説是延續了一整個封建社會。
不同於分封制的是,它實現了人才利用,垂直結構的管理讓國家更整齊,讓世襲的後代不再有機會起兵造反。
根據史書記載,郡縣制與中央集權形成垂直的隸屬關係,更加好管理,使得遠離中央的地區都能夠處於中央管轄當中,更加利於全國統一,天子的威嚴和權利也得到了相應的保障。
一、郡縣制的發展過程
1、郡縣制的定義
郡縣是由兩個地方組織構成的,縣是君主賜給立功大臣的賞賜,郡是一個邊界,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各個省。
而下屬的市、縣就相當於當時的縣,但如今不存在與獎賞、賞賜。在春秋戰國時期,縣郡是兩個不同的行政單位。
2、郡縣制的起源
眾人印象當中,郡縣制起源於秦始皇時期,在嬴政統一天下之後,為了方便管理國家,推行了郡縣制,事實上,郡縣制起源於楚國。
但當時跟秦國用的郡縣制度差別很大,經歷了法家人物的不斷改革,才在秦漢時期定下來,推向全國。郡縣制的歷史跨越了一整個封建朝代。
縣是春秋戰國時期楚國治理國家分封的制度,楚國主公熊通自立為王之後還沒有坐穩,就開始攻打西周。
第一次出手就失敗而歸,開始養精蓄鋭後吞併了周圍的小國,將國改成了縣,當時國的王上不願意屈服於當一個縣長,就私下裏招兵買馬,準備造反。
楚王也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發兵平反叛亂,最後,選出更加合適的人當縣長,這就成了縣制的雛形,也都靠着打拿下來的。
春秋戰國諸侯戰爭越來越頻繁,基本上都發生在各個國家的邊境地區,作為一線戰場,邊境地區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在往後,隨着時間的推移,強者越來越強,小國逐漸被吞併,就形成了“郡”。
為了更好地管理,國家就將邊境的“郡”重新整治,到了戰國中期,郡、縣、鄉、鎮越來越成為正規的模式。
秦國當時執行郡縣制也是在商鞅變法之後體會到了郡縣制度的好處,以至於秦始皇建國之後將郡縣制推行為官職,傳承了千百年。
二、秦國期間郡縣制度的推行
1、郡縣制的管理體制
秦國經過戰爭的奪取和擴大,實力大增,郡縣制度逐漸在秦國完善,隨後經過商鞅變法後郡縣都開始增設。
郡縣制度更加成熟,成為了國家固定的行政管理辦法,秦始皇建國後也是因為郡縣制的好處大過弊端,才將其指定為官制的。
郡縣制是由大到小的分封,由郡守及縣令聽從天子的安排直屬國君管理,為國君負責管理這個分下來的地方。
這樣治理的好處就是人人有事做,能夠追責到人,行政命令可以很好地實現上傳下達的效果,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
中央根據官員的表現來執行升職和降職的管理,這樣拋開了世襲制度,讓更多人有了機會,全憑個人能力掙得職位,讓官員也更加稱職。從很多方面來説,郡縣制推動了歷史國家的進步。
2、郡縣制官員的任職情況
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命,當官的表現怎麼樣,皇帝全部知根知底,有效的加強了中央集權,利於社會長治久安。
郡縣制打破了貴族的世襲制,將所有的大權都集中到了皇帝手中,金字塔模式的治理形式,對我國幾千年的封建歷史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秦國時期,商鞅變法將郡縣制管理體系推向高潮,秦國看到了很大的好處,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才決定將郡縣制沿襲,並且找專人進行完善。
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一直以來分封制之下諸侯割據的狀況,改變了世襲的可能,人用了有能力的人更好地執行上面下達的任務。
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防止諸侯勢力過大後,產生起兵造反、另起灶爐的情況,維護了國家統一,秦始皇以此治國,中央集權高度集中,才稱得上是真正的統一天下。
郡縣制一直是封建王朝的基石,在各個朝代時,天子總會面臨着看不到、管理不到、想不到的地方,就需要有人能夠進行管理,定期彙報,保證天下盡在天子的掌握之中。
至於為何人人都覺得郡縣制起源於秦朝,是因為在秦朝建國之後,郡縣制才正式的成為了國家的管理體系,在之前的戰國、西周等時期都是在形成階段,所有的情況都在試行當中。
在現在的治理體系創新討論當中,郡縣制仍然是重要的歷史資源,並且給現在的治國理政帶來了很大的借鑑和警示。
參考文獻:《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