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考研真的有必要嗎#
校招成功,單位需要籤三方協議,但想參加考研,會衝突嗎?萬一考研成功,已簽了合同單位那邊會怎麼樣?
這是很多大四學生都會遇到的問題,做好兩手準備,最終只能選擇一個方向,大部分同學都會選擇去讀研,那如何處理跟合同單位的人事關係呢?筆者給大家詳細分析一下。一般輔導員在畢業之前,會跟大家説清楚!
“校招”一般不簽訂合同,一般是簽訂就業協議在招聘會上籤的是就業協議,就業協議書不是正式的合同,勞動合同是需要實習合格之後,公司才會正式和受僱方簽訂的。在競爭上崗的今天,實習期,用人單位有權解僱實習生,實習生也有權辭職。
考上研究生之後,三方協議自動作廢一般來講,大四的在校生考上研究生之後,三方協議(或者就業協議)就會自動作廢,國家政策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收取考上研究生學生的違約金。所以,考生可以放心去讀研,只需要跟用人單位説明情況,表達自己的想法就行。
不過,態度要足夠好,畢竟,研究生畢業之後,説不準又會跟單位有交集,好聚好散才是最佳選擇。
考研和“校招”,可以同時準備嗎?作為大四畢業生,校招和考研,完全可以同時準備,尤其是對考研結果沒有把握的學生,一定不要錯失校招的機會,以後要想通過社會招聘,再競爭上崗,難度係數要大很多。
畢竟國家多應屆生求職,提供了很多優惠捷徑。大型企業也都有完整的應屆生培養體系。後期考上研究生之後,自己再做最終選擇,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關於:簽了三方協議,考研被錄取,需要給單位違約金嗎?輔導員:別犯傻,這個話題,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