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到,“雙一流”建設成效如何評價?實施綜合評價,不計算總分、不發佈排名

人們翹首以待的“雙一流”建設成效如何評價?

近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給出了明確的信號:“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以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為核心,突出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主動服務國家需求,克服“五唯”頑瘴痼疾,以中國特色“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體系引導高校和學科爭創世界一流。

不唯排名不唯數量指標

首輪“雙一流”建設確定建設高校137所、建設學科465個。“雙一流”以5年為一個週期,從2016年開始實施。建設高校實行總量控制、開放競爭、動態調整。

5年過去了,如何評價建設成效成為大眾關注的問題。

《評價辦法》指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是對高校及其學科建設實現大學功能、內涵發展及特色發展成效的多元多維評價,綜合呈現高校自我評價、專家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結果。

評價遵循以下原則:一流目標,關注內涵建設。堅持中國特色與世界一流,堅持辦學正確方向,堅持以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內涵建設牽引,聚焦人才培養、隊伍建設、科研貢獻與機制創新,在具有可比性的領域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不唯排名、不唯數量指標。

需求導向,聚焦服務貢獻。考察建設高校主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探索前沿科學問題和解決重大社會現實問題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貢獻,尤其是基礎研究取得“從0到1”重大原始創新成果的情況。

分類評價,引導特色發展。以學科為基礎,依據辦學傳統與發展任務、學科特色與交叉融合趨勢、行業產業支撐與區域服務,探索建立院校分類評價體系,鼓勵不同類型高校圍繞特色提升質量和競爭力,在不同領域和方向建成一流。

以評促建,注重持續提升。設立常態化建設監測體系,注重考察期中和期末建設目標達成度、高校及學科發展度,合理參考第三方評價表現度,形成監測、改進與評價“三位一體”評價模式。

“由於教育系統的複雜性、評價視角的多元性,教育評價本來就是一件十分複雜的事情,甚至是一道‘世界難題’。”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原會長瞿振元表示,但也存在不少共識。

比如,有些方面可以量化比較,有些方面卻是不可量化、不可比較的,因此評價結果可以提供參考而不是唯一;比如,從總體上説,評價是手段,是為一定的目的服務的;比如,評價的理念和技術也是發展的,從強調“客觀測量”到目標導向的“描述”、服務決策的“判斷(鑑定)”,又逐漸過渡到強調多元主體參與、共同構建、形成共識的“建構性評價”,並且愈發強調基於動態大數據的“監測評估”。

“基於這些共識,‘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儘量採用先進理念和現代技術,為‘雙一流’建設的目的服務。評價的導向是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瞿振元認為。

“不同的高等教育評價體系都有其自身方法和侷限,從現有國際大學排名體系來看,其指標普遍存在重理工科、輕人文社會學科,重科學研究、輕立德樹人,重統一測量、輕分類考察,重國際標準、輕中國特色,重顯性指標、輕服務貢獻等問題。”在北京大學副校長、中國科學院院士張平文看來,《評價辦法》堅持監測評價一體化、貢獻服務突出化、持續潛力動態化原則,摒棄了簡單數論文、數帽子的做法,有利於引導高校和學科更加關注長遠發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斷向科學技術廣度和深度進軍。

不計算總分的“診斷報告”

2015年,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確定了建設一流師資隊伍、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提升科學研究水平、傳承創新優秀文化、着力推進成果轉化等五項建設任務;明確了加強和改進黨對高校的領導、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實現關鍵環節突破、構建社會參與機制、推進國際交流合作等五項改革任務。

《評價辦法》指出,成效評價由大學整體建設評價和學科建設評價兩部分組成,統籌整合《總體方案》五大建設任務和五大改革任務作為評價重點,綜合客觀數據和主觀評議,分整體發展水平、成長提升程度、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同視角,考察和呈現高校與學科的建設成效。

“這是《評價辦法》中的一個重要創新點。這三個維度,猶如描述一個物體運動狀態的位置、速度和加速度一樣,可以更好地反映發展的狀態,給人以比較清晰的形象。”瞿振元表示。

整體發展水平,考察高校和學科建設的達成水平,在可比領域與國內外大學和學科進行比較;成長提升程度,考察高校和學科在建設週期內的水平變化,體現成長增量及發展質量;可持續發展能力。考察高校和學科的結構佈局、特色優勢、資源投入、平台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及制度體系創新完善、治理效能等支撐發展的條件與水平,體現發展潛力。

《評價辦法》指出,大學整體建設評價,分別按人才培養、教師隊伍建設、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交流合作六個方面相對獨立組織,綜合呈現結果;學科建設評價,主要考察建設學科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教師隊伍建設四個方面的綜合成效。

比如人才培養評價,將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考察標準,以人才培養過程、結果及影響為評價對象,突出培養一流人才,綜合考察建設高校思政課程、課程思政、教學投入與改革、創新創業教育、畢業生就業質量以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等方面的建設舉措與成效。

比如教師隊伍建設評價,突出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克服“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傾向,綜合考察教師隊伍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專業發展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建設高校在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專任教師隊伍水平、影響力及發展潛力的舉措和成效。

比如文化傳承創新評價,突出傳承與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綜合考察建設高校傳承嚴謹學風和科學精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紅色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理論建設和社會實踐創新,塑造大學精神及校園文化建設的舉措和成效以及校園文化建設引領社會文化發展的貢獻度。

“‘雙一流’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個長期的動態建設過程。‘雙一流’建設目標的達成,關鍵是要激發學校內生動力,集中精力抓好內涵建設,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優勢學科專業建設水平和辦學聲譽得到國際學界和社會的廣泛認可。基於這一戰略判斷,《評價辦法》進行了相應設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北京師範大學教授鍾秉林認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是中國特色與世界一流之間的辯證統一,體現了世界一流的共性標準與學校學科發展特色之間的辯證統一,既參考國內外高校和學科評價較為一致的評價標準,又尊重差異,探索分類評價。

呈現綜合評價結果

《評價辦法》指出,建立成效評價結果多維多樣化呈現機制。按不同評價方面、不同學校和學科類型,以區間和梯度分佈等形式,呈現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的綜合評價結果,不計算總分、不發佈排名。綜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輪建設範圍動態調整的主要依據。

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減少支持力度。

“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是對高校及其學科建設實現大學功能、內涵發展及特色發展成效的多元多維評價。成效評價堅持水平評價與效益考核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議相結合。在瞿振元看來,評價結果不是一個排行榜,而是按不同維度、不同類型,以區間和梯度分佈等形式綜合呈現、不計算總分的“診斷報告”。這種診斷式的評價能夠較好地綜合呈現高校自我評價、動態監測評價、專家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的結果,旨在引導高校和學科堅持目標導向不動搖、堅持問題導向謀發展,踏踏實實搞建設。

“成績是奮鬥得來的,不是評出來的。但評價為奮鬥導向,為奮鬥助力。”瞿振元説。

復旦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院士許寧生表示,以《評價辦法》為契機,不斷深化落實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探索符合各學科發展階段和目標要求的建設成效評價體系。要突出學術貢獻、社會貢獻以及人才培養貢獻,鼓勵師生勇挑重擔,矢志科研創新和技術攻關,不盲目跟隨學術熱點和各種排名,着力在學科前沿開拓進取,建設世界一流學科和研究領域的育人和科研高峯。

【新聞鏈接】

教育部:“雙一流”建設避免簡單以條件、數量、排名變化作為評價指標

近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印發《“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工作答記者問中強調,成效評價將“破五唯”要求貫穿全方位、全過程和各方面,注重體現“雙一流”建設本質要求,充分體現“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的改革導向。

一是開展多元多維多主體評價。堅持評價視角多元、評價內容多維,統籌自我評價、專家評價、第三方評價,按不同評價方面、不同學校和學科類型,以區間和梯度分佈等形式,呈現建設高校和學科的綜合評價結果。

二是突出質量、服務和貢獻。堅決摒棄數論文、數帽子的做法,避免簡單以條件、數量、排名變化作為評價指標。在人才培養評價中,突出學生代表作、用人單位滿意度調查等結果。在師資隊伍建設評價中,重點考察教師的學術水平和教學投入、社會服務貢獻等。

三是優化評價手段和方法。實行水平評價與效益考核相結合、日常動態監測與週期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議相結合,以動態監測積累的過程信息與數據為主要支撐,既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挖掘指標數據,也組織專家進行定性評議,既考察現有實力,也衡量在已有發展基礎上的成長性及發展潛力,建設週期內儘量減少評價對學校的干擾,綜合考察高校和學科的建設成效。

四是積極探索新的評價方式。探索建設成效國際比較,結合大數據分析和同行評議等,對建設高校和學科在全球同類院校相關可比領域的表現、影響力、發展潛力等進行綜合考察。適時開展分類評價,研究建立建設高校分類體系,完善分類評價辦法,引導和鼓勵高校與學科在發展中突出優勢,注重特色建設。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徐佳敏

來源:作者: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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