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學員目前面臨的困境是:一邊是培訓機構遲遲不肯退費,另一邊又要向互聯網貸款平台償還貸款
● 如果華爾街英語相關工作人員明知企業即將破產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仍誘導學員交費、騙取財物的,則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
● 之所以出現華爾街英語暴雷引發教育貸糾紛問題,是因為在平台經濟新的業務模式下,缺乏新的風控方法
238節課,總價44.2萬元,已支付18萬元,還有26萬餘元貸款待付清——這是田豔麗為了提高英語口語表達能力而付出的代價。可上了19節課後,培訓機構卻要破產了。
這家培訓機構就是華爾街英語,於1972年創立於意大利,自2000年進入中國市場以來,已在中國11個城市開設71家學習中心,曾和英孚教育、韋博英語被稱為“成人英語培訓三巨頭”。近期,該機構暴雷事件持續發酵。
和田豔麗一樣,許多貸款報名的學員陷入了無課可上卻還得還貸款的困境,場景金融的風險再度浮現。《法治日報》記者在多個維權微信羣與學員交流發現,不少學員目前面臨的困境是:一邊是培訓機構遲遲不肯退費,另一邊又要向互聯網貸款平台償還貸款。
這些深陷教育貸的學員下一步怎麼辦?有沒有可能要回尚未消費的款項?華爾街英語培訓機構勸導學員進行教育貸的做法是否違規?場景金融風險該如何規避?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極力推銷各種課程
諸多學員借貸報班
8月14日,田豔麗和往常一樣向授課老師預約課程,卻被告知“課程結束了”。她的腦袋“嗡”了一下,立即上網搜索相關信息,才發現自己上課的華爾街英語近日多地門店關閉,員工與學員集中維權頻現。
經營醫療美容診所的田豔麗經常要參加涉外醫療會議,與外國醫生交流。她雖然具備一定的英語讀寫能力,但口語表達能力欠佳,便想報個培訓班提高一下。在銷售的推薦下,田豔麗最終選擇了一對一小班課:從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5日,共計238節課,學費一共44.2萬元。
“當時我想一年一年交錢,但銷售提出‘報得越多越優惠’,提議採用貸款方式交付學費,向我推薦了貸款公司,並表示如果走貸款,每個月只需還款1萬多元。”田豔麗回憶説,考慮到費用高昂,她交了18萬元後又用信用卡貸款26萬餘元,分3年還清。
同樣被“報得越多越優惠”“課程貴就貸款,核算下來每個月沒多少錢”等話術吸引的,還有北京的自由職業者王華,他從銀行貸款27萬元報了班。
據王華回憶,最初銷售給他推薦了VIP課程,因為大班課程不管學員去不去上課,課程都會正常進行,如果自己有事耽誤了學習,就跟不上學習進度了。但VIP這種一對一授課費用頗高,銷售便向他推薦了可以貸款的度小滿金融和銀行。
“銷售説他們與這些金融機構有合作,利息比較低,還可以幫助走審批流程。”王華説。
除了田豔麗和王華這樣已經工作、具備一定還款能力的人以外,還有一些在校學生也在銷售的積極推薦下,選擇通過貸款方式提前交付學費預付款。
劉林是一名大學生,為了提高自己的英語成績,花10多萬元在華爾街英語買了課。經銷售推薦,她從花唄上貸了不少錢。“我沒有工作,沒有穩定的薪資來源,為什麼他們照樣會推薦貸款呢?不用做風控嗎?”劉林向記者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另一位交了10多萬元學費的學員也向記者介紹,與銷售聊續費問題時,對方絲毫未問及其薪資。該學員在明確表達“普通上班族,工資不高,學費實在太貴”的想法時,銷售仍用各種説辭勸説其辦理貸款。
記者隨機採訪了10多位學員獲知,華爾街英語的銷售普遍存在鼓勵學員升級續費、辦理貸款業務等行為,差異在於有的銷售會確認該學員是否已畢業、從事什麼工作、是否具備還款能力等,有的則完全不考慮風控,直言平台能夠解決貸款問題。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華爾街英語學員為支付培訓費用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的借貸產品,涉及度小滿金融、招聯消費金融、平安銀行、浦發銀行、北銀消費金融、微眾銀行微粒貸、螞蟻花唄等。
如果明知即將破產
誘導續費涉嫌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華爾街英語暴雷前兩三個月,有些銷售還在不斷勸導學員續費。
據田豔麗介紹,她的課程本應到2026年結束,可一個多月前,銷售還向她推銷,建議繼續買課,並承諾可以提供更多優惠。“如果我要報名,還要再花20萬元。幸好我拒絕了。”田豔麗説。
另一位網名為“不問東西”學員則是在今年5月被推銷繼續升級課程。“華爾街英語出了一個活動,如果完成一個等級的學習,就可以延長一個月的學習時間。我完成了學習,但合同並沒有延長我的學習時間。與此同時,華爾街英語又換了一個課程顧問,繼續向我推銷課程,讓我再交10多萬元。”
實際上,早在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規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顯然,華爾街英語並未遵守這一規定。
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偉透露,已有公安機關專門“定製”了報案登記表,可見報案學員數量之多。學員報案的主要原因是華爾街英語在破產前夕仍然誘導他們交付高昂費用,給學員造成了鉅額經濟損失。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是合同詐騙行為。
“如果華爾街英語相關人員明知企業即將破產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仍誘導學員交費、騙取財物的,則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徐偉説。
徐偉提醒,“華爾街英語”僅是品牌的名稱,一些學員稱“華爾街英語實施詐騙行為”“要求華爾街英語承擔刑事責任”的説法並不準確,還需要看具體實施單位或自然人的情況,才能準確判斷由誰承擔責任。
他解釋説,華爾街英語是由多家子公司作為運營主體的,如果誘導交費存在且無法明確誘導交費的具體實施單位,就無法判斷責任該由誰承擔。
“如果誘導交費系母公司,即培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和香港伽瑪-馬斯特有限公司統一安排,則母公司可能涉嫌合同詐騙的單位犯罪,相關的主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也要承擔責任;如果誘導交費系部分子公司獨立實施,則子公司可能涉嫌合同詐騙單位犯罪,同樣相關主管或直接責任人員也要擔責;如果誘導交費的行為僅系部分管理人員或員工個人實施,則相關工作人員可能構成合同詐騙自然人犯罪。”徐偉説。
教育貸款仍須償還
挽回損失難度較大
有多位學員告訴記者,由於逾期還款,已經影響到自己的徵信記錄。而從與銀行溝通得到的反饋來看,目前尚無徵信保護措施出台,學員必須按期還款。
“我是在招商銀行個人信用卡上貸的款,通過個人徵信貸的,所以這筆錢我必須要還。目前我已報案並準備去法院立案。”田豔麗説。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室主任尹振濤告訴記者:“學員是與貸款機構簽署的協議,不管誰破產,學員依然是貸款人。從法律上看,學員的確有還款義務。學員需要先跟銀行或金融機構解決還款問題,再去起訴破產機構。”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也提出,因為屬於一次性放款,根據消費者申請,消費金融機構把款項支付給商家,學員需要分期還款。從法律的角度,學員應當繼續償還。如果學員不償還,金融機構也會起訴,學員的信用也會受到損害。
一邊是學費打了水漂,一邊還要繼續償還貸款,受訪學員均表示自己“傷不起,快崩潰了”。有學員提出,培訓機構能不能將那些還沒有上課的課時費用退還給自己?
田豔麗觀察到,維權羣裏有很多人前不久剛交了學費,數額還不低,“這些錢都去哪兒了?能不能將這些錢退給學員?”
“華爾街英語有義務償還消費者未消費的款項。”趙佔領説,學員要想挽回自己的損失,可以走法律途徑起訴公司,但最終還是要取決於公司賬面上有多少資產。如果企業已經沒有資產或者欠了很多外債,學員就很難挽回自己的損失。也有一些學員可能較早進行了財產保全,拿回了部分損失,但這是少數。
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學員學費屬於該條款中的普通破產債權,並不具有優先性,在清償完畢前兩項債務後,如公司仍有剩餘財產,才能夠按照各債權比例進行分配。因此,在公司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學員全額實現債權的可能性較低。”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光説。
王曉光告訴記者,由於華爾街英語經營者的債權人眾多,公司有明確的申請破產意向,公司債務很可能需要通過破產途徑加以解決。但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規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個別清償無效。在當前形勢下,學員採用私下與經營者協商等方式實現退費的可能性並不大。
“需要説明的是,學員在維權微信羣以‘問卷調查’形式填報債權信息,系信息收集者的個人行為,不屬於法律規定的主張債權的有效方式,不能替代訴訟、仲裁、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等維權途徑。”王曉光説。
緊跟形勢加強風控
規避場景金融風險
實際上,教育培訓機構暴雷引發場景金融風險已有前車之鑑。
2019年,成立21年的老牌英語培訓機構韋博英語突陷“跑路”風波,招聯消費金融、度小滿金融、京東數科、廣發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紛紛牽涉其中。其中,度小滿金融、京東數科等合作體量較大的機構更是首當其衝。
目前,推行教育分期產品的主要是一些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從網絡平台上曝光的學員投訴來看,不少在華爾街英語等成人培訓機構申請的消費貸款,多是與培訓機構進行消費場景合作的消費金融公司旗下的培訓教育貸產品。
對於合作關係,度小滿金融告訴有關媒體,華爾街英語與其合作已於今年上半年終止,而對於學員們的貸款問題,度小滿表示“正在關注中”。
“如果貸款機構在風控中存在一定過失或不作為的情況,或風控存在一定漏洞,則貸款機構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比如可以減免一部分學費、貸款金額或者利息。”尹振濤説。
尹振濤認為,企業並非破產了就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破產企業而言,法律上的規定和約束還是存在的。比如破產企業是否在經營過程中明知自己存在破產的可能,依然斂財騙錢,或者從事一些其他違法行為?如果存在這樣的行為,企業就要負連帶責任。在破產之後,企業依然會受到一些約束。
也有業內人士提出,場景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邏輯和法律關係,一些金融機構“踩雷”場景金融事件,並非是場景金融惹的禍,根源在於風控失控,即一些金融機構沒有把握好風險,過度依賴場景平台,甚至一定程度上縱容場景平台的道德風險。
“教育場景其實算是比較優質的場景。從用户側來看,風險指標很好。但第三方的風險有一些不可控,因為合作機構可能為了誘導用户進行不規範營銷,而最大的風險就是合作機構‘跑路’。”一位持牌消費金融機構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
在尹振濤看來,金融機構原來更多關注還款人的能力,但現在出現了代理機構。代理機構更像一個平台,充當導流合作的角色,這是一種新的模式。“以前銀行與合作機構通過一些傳統方法來進行風控,比如白名單機制、末位淘汰等。在這種新的模式下,用傳統方法來做風控其實已經不適用了,必須儘快作出調整和改變。”
尹振濤認為,之所以出現華爾街英語暴雷引發教育貸糾紛問題,就是因為在平台經濟新的業務模式下,缺乏新的風控方法。
“特別是在導流平台、互助平台承擔更多責任的業務模式下,金融機構和導流平台其實都是B端(代表企業用户商家),通常我們認為C端(代表消費者)屬於弱勢羣體,因此兩個B端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消費者在簽訂協議時,也應該在合同中明確規定B端的責任。這需要相關監管部門有更好的、約束性的合同規範。”尹振濤説,不管是消費金融公司還是銀行,都應該在審核合作機構方面承擔更多責任。
(文中王華 劉林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