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時,曾經被秦朝打敗的匈奴壯大起來,成為中原的心腹大患。漢高祖劉邦曾經親征,就是想替子孫解決這個大麻煩,卻遭到了白登之圍的慘敗。此後,呂后還遭到過匈奴王的羞辱,文景二帝時藩王作亂,也只能選宗室女當公主送去和親,換來暫時的和平。直到漢武帝橫空出世,才將匈奴打服。
漢武帝固然雄才偉略,堪稱一代英主。但他的豐功偉業,也離不開衞青和霍去病兩位將星的輔佐。衞青如重劍,步步為營,小心謹慎,不留半點破綻,霍去病如快刀,流星趕月,直刺要害。在21歲的年齡,那是我們大部分還在讀着大學問家裏要生活費的時候,他就封狼居胥,讓華夏政權第一次佔領河西走廊。
這一戰,被後世名將公認為最大軍事成就,哪怕接近一點,也值得名垂青史。然而,這位鮮衣怒馬的少年,為什麼能掐住匈奴人的死穴,又為什麼能完美解決遊牧民族遊離不定的問題呢?
其實,北方少數民族並不比中原民族體格更強,也許,我説的是也許在身高體重方面有優勢,但絕對起不了決定作用。而且,漢族人的冶煉技術高超得多,武器更為先進,戰術戰法更是純熟。最大的劣勢,恐怕就是機動性的問題。遊牧民族騎上戰馬,在冷兵器時代自然佔盡便宜。
這個問題困擾了中原王朝幾千年,其實霍去病早就找到了答案,他用三個方法制敵。首先是以騎制騎,匈奴人有馬,漢人同樣可以騎上戰馬與之廝殺。別看匈奴人從小騎馬,技術上更嫺熟,實際上,經過訓練的漢族人,也能迎頭趕上,差距不會太大。而且,漢人善於總結經驗,一代代傳承兵法,這是連文字都不齊全的少數民族無法比擬的。
關於這一條,大多數人都會認同。事實上,大凡對於少數民族取得優勢的中原王朝,都必須配備精良的騎兵。唐朝能擺平突厥、吐谷渾,明朝能西征北元,都依仗着快馬。相反,宋朝沒有馬匹,雖富不強,是被動挨打的重要原因之一。
霍去病的第二個致勝法寶,便是閃電戰。這位面露微笑的少年,眼中卻流露狡黠的目光。他的腦海之中,沒有戰爭過程,只有結果。一望無際的大草原,是許多武將的畏途,他卻當作縱橫馳騁的舞台,經常採用大迂迴的方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偷襲匈奴人。
其實,偷襲本該是匈奴人的強項,他們仗着快馬來去無蹤,讓漢族人吃盡了苦頭。霍去病偏偏就是他們的天敵,他用天生的嗅覺,找到敵人的住所,成為了令人膽寒的死神,也是華夏民族的戰神。
其實,兵貴神速是《孫子?九地》中提到的。大部分名將都認同這個觀點,但因為各種條件都不能實現,尤其是在外作戰,更是小心謹慎,生怕迷路或中了圈套。只有鄧艾奇襲江油,李愬雪夜襲蔡州,才有那個味道,才讓後人津津樂道。
能使用前兩個方法的,已經是名將了,需要國家的支持和巨大的勇氣。但是,霍去病的第三個方法,卻是置死地而後生的氣概,幾乎沒有誰敢於主動嘗試。
在元狩四年的漠北之戰時,漢武帝傾全國之力為霍去病準備了戰略物資,希望他一錘定音。然而,霍去病卻放棄了輜重,採取取食於敵的方法。也就是説,他打算輕裝深入敵後,以戰養戰,從匈奴人手中劫掠食物。
這與漢族人“三軍未動,糧草先行”的思維理念是背道而馳的,從來只聽説遊牧民族搶劫,但霍去病偏偏能反其道而行之。沒有補給的束縛,反倒讓霍去病的騎兵優勢發揮得淋漓盡致,再配上閃電戰,才有了封狼居胥的榮耀。
這種戰法,完全憑藉主帥個人素質和對局勢的掌控力。別説帶領幾萬十幾萬騎兵提着腦袋打仗,就是帶幾個人去戈壁遊歷,沒有補給也無人敢去。也只有霍去病這樣的軍事天才,才有這樣的勇氣和智慧。當然,他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據説他的死,就是因為喝了匈奴人投毒的河水。大漢王朝失去了那顆最耀眼的將星,這位英姿勃發的少年形象,永遠定格在躍馬橫刀的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