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初期國軍三個師可以對抗日軍一個師團,徐州會戰時五六個師才能打敗日軍一 個師團,到“冬季攻勢”時“我們現在以十個師幾乎還打不過他一個師團!””——蔣公
這是1940年初之時蔣公對“冬季攻勢”反攻時日軍的評論,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在戰場之上,日軍的子彈總像是打不完一般。在1937年盧溝橋事變,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之時,我軍以為自己已經見到了日寇的戰鬥力巔峯,但熟料這才只是開始呢?
戰爭初期,也就是日軍的軍國主義像是瘋子一樣的在中國發動了“九一八事變”之時。中日雙方實際上也都沒有做好持久戰爭的準備。因為中日雙方大多數人都認為這場戰爭會像是“一二八事變”一般隨着戰爭之後的議和而收場。
所以當時日軍裝備的生產,是遠遠跟不上當時陸軍擴軍規模的。但誰也未曾想過,軍國主義法西斯是那樣的偏執,那樣的瘋狂。他們在1931年用4個月零18天佔領東北全景之後,還不滿足於這點土地,而是開始了以東北為基準,開始了全面侵華。
這時候紅軍開始了北上抗戰,於1934年開始長征。而國黨也做好了全面抗戰的準備,但這時候我們要清楚。日本是一個剛剛經歷了“明治維新”這場國內工業革命的迅速發展的工業國。
而中國,本質上其實是一個農業國。還是剛剛經歷了割去封建社會這塊腐肉陣痛後的農業國。即使日軍當時沒做好全面戰爭的準備,整體來説我國裝備還是全面落後的。更不用説在軍國主義的瘋狂之下,日本境內開始了全民皆兵的政策。
其武器生產等後勤也是慢慢跟了上來,所以這就造成了蔣公所説。戰爭初期中國要三個師級兵團對陣日軍的一個師,而到了中期的時候十個師甚至打不過日軍的一個師這種局面。我們根據當年的歷史文獻資料可以查到,當時的中日雙方裝備差距可以説是殘酷了。
當年按照規定,我軍單個士兵應該裝備上250發子彈,且隨身攜帶4個彈夾,一個彈夾內是有30發子彈的,而槍上也應該有一個30發子彈的彈夾。而中國使用的槍械,國軍應該是一套德國毛瑟工廠定製得M24步槍,也就是我們常説的“二四式步槍”。有效射程1000米,其彈藥初速高。
而我軍大概適應的是落後了國軍兩代的漢陽造“八八式步槍”、有效射程600-800米。但就這,也只是從理論上來説的。事實上當時中方的資源匱乏,即使是精鋭的部隊往往也就是30發子彈了事。而二四式步槍也就僅進口了一萬支,遠遠不夠中國軍隊配備。
所以大多數用的也都是中國的漢陽兵工廠製造出來的仿製槍械,而這也是隻有精鋭部隊才能配備。很多士兵用的還是自制的土槍土炮,彈藥甚至是以個位數來計算的。而當時日軍的情況呢?
日軍按照當時的情況來説,每個士兵是配備75-150發子彈,看似雖沒有我軍多,但這是切切實實每個士兵都會配備上的。且除此之外,他們還會有一個各裝有30發子彈的彈匣。而這些子彈是日軍可隨意使用的,若是這些子彈打完了。
則是要去他們的上級指揮官處獲得許可和命令,講述子彈用途才可以繼續使用。而日軍使用的槍械則是6.5毫米口徑的明治三十八年(1905)式步槍,也就是我們在影視劇中常見的“三八大蓋子”。這把槍精度好,射程遠,幾乎是全軍配備。
且日軍在甲午戰爭至一戰時就已經建立了配套完整的兵工廠,裝備標準化,系列化。在中國戰場上,初中期的日軍方面彈藥供應完全不成問題。而反觀中國,剛經過推翻舊清的陣痛,武器方面自制力極差,基本沒有自己的武器供應鏈。
以至於前期我軍即使人數頗多也是在戰場上節節敗退,這也是無可奈何。但這也側面證明了,面對彈藥武器差距如此之大的情況,我軍是經過了怎樣的艱難抗戰,才鑄成的一道血肉長城。
而這一道血肉長城,承載了太多的苦難與豪情,承擔了太多的生命。我們如今的和平與富強,就是這些抗戰的先烈們不懈的抗爭而換來的。今日的我們,早已吸取了曾經的教訓,我們的國防實力一步步的加強,再也不會像是曾經一樣,受人欺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