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訊 (記者張蓋倫)近日,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專項行動》是2019年印發的《教育部關於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教技函〔2019〕36號)的實施方案,為文件的落實從九個方面進一步提供了具體的路徑。
《專項行動》指出,要全面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要求高校壓實各級安全責任,明確一個職能部門牽頭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避免以前存在的“九龍治水”“多部門管理等於無人管理”的情況;要求高校行政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和本地區實驗室安全相關行業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協同保障實驗室安全工作。
《專項行動》要求高校根據本校實驗室實際情況,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將所必需的資金列入年度預算,並制定相關政策,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與技術人員保障。
《專項行動》還要求高校把實驗室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的培養環節中,針對不同學科、專業明確各級各類學生的培養要求。要求研究生導師將實驗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導內容,讓安全教育入腦入心。建立實驗人員安全准入制度,未取得相應學分或未通過考核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同時,要求高校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實驗室安全培訓機制,定期組織開展相關人員的培訓。
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負責人表示,對專項行動落實情況不好的高校會進行督導,對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等,造成實驗室安全責任事故或責任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