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 3 月 18 日公佈了 2020 至 2021 學年度第 9 次校務會議修訂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明確提出不把發表學術論文作為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或申請學位的前置條件。
《規定》破除了碩士生學位評定中的"唯論文"傾向,取消"非專業學位碩士生應至少完成一篇與學位論文內容相關且達到發表要求的論文"的要求,不把發表學術論文作為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或申請學位的前置條件。《規定》堅持,"學位論文是進行學位評定的主要依據",要求碩士生"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研究工作,相應形成的創新成果應當以學位論文的形式完整呈現";"碩士生完成個人培養計劃、達到所在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培養方案相關要求、完成學位論文工作並達到相關要求後,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清華明確,《規定》將用於指導學校各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的碩士生培養方案制定和修訂工作,學校將結合 2021 級碩士生培養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開展宣傳和培訓。
"不能把學術權力交給期刊編輯和審稿人"
清華校長的話曾刷屏
在近日召開的清華大學全校教職工大會上,校長邱勇表示,大學不能把學術權力交給期刊的編輯和審稿人。
邱勇表示,2020 年,沒有一個清華學生因發表 SCI 論文數量不夠,而無法申請學位。但,這並非放鬆畢業要求。相反,對數量要求下降,就意味着對論文質量要求的提升。邱勇認為,這是高校改革的目的所在:大學不能把學術權力,交給期刊編輯和審稿人。
網友:不愧是清華!希望更多高校推廣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記者:張小松)綜合清華大學微信公眾號及中青報官微此前報道。
來源:中國青年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