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李萌博
近日,海南省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2021年第三次視頻推進會上要求,海南全省各小學的畢業生須在8月底前全部學會游泳,小學四年級至初中三年級的學生須在11月底前全部學會游泳。各地各校要認真反思今年以來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把全面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作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進。
從會議內容可以看出,此次海南明確要求適齡中小學生必須全部學會游泳,其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杜絕溺水安全事故再發生。其出發點無疑是好的,近年來全國各地中小學生溺水事件時有發生,讓人痛心。如何來防範學生溺水呢?全國各地都在出招,海南給出的辦法最直接,就是讓全省的適齡中小學生限期內都學會游泳。
讓所有的適齡中小學生都學會游泳,難度可想而知。海南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也是因為近年來海南的中小學游泳教育做得一直不錯。
據當地媒體報道,在2017年9月,海南省印發《海南省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實施方案》,決定在全省範圍推進中小學生學游泳、防溺水、懂自救的系統教育工程,當時提出2020年實現全省中小學生人人安全游泳的目標。這幾年,海南也一直在力推中小學游泳教育。
對於中小學生而言,游泳是一種重要生存技能,同時也是健身強體的好途徑,孩子經常游泳益處多多。所以海南教育部門克服各種困難,創造條件在學校裏普及游泳課,是應該肯定和值得推廣的。
但是,普及游泳教育和強制學生必須學會游泳還是有區別的。此次海南明確要求的是讓中小學生在限期內必須學會游泳,成了一個“一刀切”式強制性的要求,難免就會產生一些問題。
首先,即使學生們都學會了游泳,也不能完全保證不發生溺水的事故。溺水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會游泳,但如果不注意,一樣會發生危險。關鍵是讓每個學生在意識上和行動上都要繃緊防溺水這根弦,遠離溺水危險。
其次,一旦游泳成了必考課,要求學生必須通過考試,難免會增加學生們的學習負擔。可能有的孩子因為天生資質的問題,就是在學校裏學不會游泳。就跟此前有的地區要求跳繩算作考試成績一樣,造成很多孩子去報跳繩輔導班。因為學校要求必須要學會游泳,難免會讓一些孩子在課餘時間花高價去報游泳輔導班去,最後讓游泳輔導班賺得盆滿缽滿,這就偏離了公益普及游泳教育的方向。
應該説,這幾年海南普及中小學游泳教育,確實走在了全國前列,也積累了很多教學經驗,值得全國其他地區學習,技不壓身,讓學生們力所能及地學會游泳,肯定是有益處的。但此次海南提出限期讓學生必須學會游泳,則有“一刀切”的傾向,接下來執行時難免會遇到各類問題,也希望能根據實際情況,對政策及時進行調整,讓有益於學生成長的好事真正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