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的通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就《通知》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問題的治理有什麼舉措?
答:教育部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堅持系統治理和依法治理,組織嚴肅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同時注重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落地見效。
對有關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的問題線索,教育部第一時間協調、督促有關地方開展核查,並及時上報核查和處理結果;要求各地對隱形變異培訓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針對隱形變異違規培訓問題,《通知》注重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出了三項具體措施。一是建立辨別機制,着力解決“查處什麼”的問題。規定地方可以成立專家委員會或指定專業機構,對隱形變異培訓行為進行科學辨別。二是落實屬地管理,着力解決“誰來查處”的問題。壓實主體責任,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學科類培訓的隱形變異問題進行查處。對於證照不全的機構和個人,根據國務院《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予以查處。對跨區域違規行為,由培訓機構審批地、違規行為發生地相關部門共同查處。三是強化監管執法,着力解決“怎麼查處”的問題。強調要壓實管理責任,充分利用網格化綜治體系開展巡查執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執法力度,推進“互聯網+監管”,探索信用懲戒等多種監管方式。
來源:教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