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不得留書面作業

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劉曉星)日前,各地通報多起校外培訓機構涉嫌超前超綱培訓、虛假宣傳、虛假廣告、超期違規收費等違法行為。為此,廣州市教育局作出提醒,家長在給孩子報班時,可以做到“四查看”,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廣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成才觀念,重視發展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質、必備的身體素質和適應社會發展的各種基礎技能。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的作用,綜合孩子的精力、興趣、特長、學業水平等因素,理性選擇適合孩子能力發展的正規校外培訓機構,切勿盲目跟風,隨意或過度為孩子安排校外培訓,給孩子造成過重負擔。報班時,要認真鑑別培訓機構辦學資質,選擇證照齊全、辦學規範、質量有保障的校外培訓機構,機構證照應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家長可通過“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台”(網址:http://xwpx.moe.edu.cn)查詢有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或登錄廣州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gz.gov.cn/)查詢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提前交費有風險,退費有難處,建議家長與培訓機構簽訂由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索取正規發票,不要超期超前交費,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單據、交費發票等資料,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家長在給孩子報班時,可以做到“四查看”。

一是查看收費管理。

校外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應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費一般應於臨近培訓課程開班前收取,不應過早提前收取。對校外培訓機構以各種優惠方式誘導跨學期、跨學年、公示標準外收費的,應心生警惕,拒絕繳納並向相關部門舉報。

二是查看教師資質。

校外培訓機構從事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類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將教師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在其網站及培訓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三是查看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不得舉辦、受託舉辦或變相舉辦與招生入學掛鈎的測試活動。

四是查看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不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0∶30,不得留書面作業,不得向家長和學生做培訓效果的保證性承諾。

作者:劉曉星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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