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司長洪大用在22日的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將出台《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依法依規建立師德失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
有記者提問:“近年來,導師與學生的‘導學矛盾’時有發生,包括有導師讓學生幹私活等。請問教育部對加強導師隊伍建設有什麼考慮?”
對此,洪大用表示,擬從五個方面入手,確保導師隊伍質量,不斷提升導師隊伍水平。包括加強導師培訓,建立國家典型示範、省級重點保障,培養單位全覆蓋的三級導師培訓體系;強化導師崗位管理,明確指導教師的崗位職責和崗位素質,健全崗位選聘制度,完善評價考核辦法,將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學術水平、指導精力投入等納入導師考核評價體系;規範導師指導行為,出台《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依法依規建立師德失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
教育部將開展以下工作:一是要求培養單位嚴格導師選聘標準,加強導師團隊建設,明確導師權責,規範導師指導行為,支持導師嚴格學業管理。
二是聚焦導師指導環節,要求導師正確履行指導職責,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合理指導研究生學習、科研與實習實踐活動,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
三是明確博士生導師是因博士生培養需要而設立的崗位,不是職稱體系中的一個固定層次或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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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州日報社數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