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學歷?
我國目前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從學歷系列上講,主要包括專科、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個方面。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即: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結業)證書、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結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結業)證書。
而碩士研究生學歷是指在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培養資格的院校,接受了相應的教育的學習經歷。
二、什麼是學位?
學位是標誌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學位按下列學科的門類授予: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
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後”不是學位,而是指獲准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
碩士研究生學位的只是代表相應的學習水平和層次。
三、學歷和學位的區別
從學習收穫來看,學歷代表着學習的經歷,學位代表着學習水平和層次。學歷僅僅證明了一個人學習的時間和過程,學位是對這個人所學知識達到一定水平的認可。
學位不等同於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而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現在經常出現將學位與學歷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歷為本科畢業,以後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歷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 "博士學歷"。
在職申請學位不是學歷教育。申請人在獲得學位後,只表明其在學術上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具有碩士學位畢業研究生的同等學力(學習能力的"力"),不涉及學歷。因此申請人的學歷並沒有改變,也不能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在職研究生則是國家計劃內,以在職人員身份,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種類型。在職研究生在報名、考試要求及錄取辦法方面與脱產研究生相同。是經過學校錄取的正式研究生,可獲得研究生畢業的學歷。
目前如果只想取得碩士學位,可以通過同等學力申碩,參加考試,符合畢業要求後,獲得單證,即碩士學位證書。
如果想要獲取學歷+學位雙證,需要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經過2~3年的碩士研究生教育學習,符合畢業條件的,可以頒發學歷和學位雙證。
總結,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不是一回事,學歷代表碩士相應的學習經歷,而碩士學位代表着相應的學習水平和層次。只獲得碩士學位證書,沒有碩士學歷證書者,學歷仍為原學歷,不能説有了碩士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