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瞭解到,針對各種競賽活動中存在的藉機開展培訓、收費或變相收費、評獎過程不夠規範、清單外競賽違法違規舉辦等問題,根據“雙減”意見等文件精神,教育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對《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和完善,以更好滿足當前競賽活動管理的實際需要。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介紹,修訂工作以堅持減輕學生和家長過重負擔為原則,將進一步調整競賽評審流程、細化競賽組織要求、加大違規查處力度,更加註重競賽的育人導向,促進競賽活動更加規範有序開展,徹底斬斷競賽與培訓機構的利益鏈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據瞭解,2018年9月,教育部制定印發了《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對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作出規範要求。管理辦法公佈以來,教育部已連續三年公佈通過審核的競賽清單,取消了學前教育階段各類競賽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競賽,競賽數量大幅消減,學科類競賽得到嚴控,競賽的素質導向更加明顯,競賽橫生的亂象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斬斷了競賽與培訓掛鈎的利益鏈,緩解了競賽帶來的培訓熱,有效減輕了因競賽帶來的學生過重校外培訓負擔、家長經濟和精力負擔。
作者:丁雅誦
來源:人民日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