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時評|高校撤銷“殭屍”科研機構不能一“撤”了事

極目新聞記者 關前裕

近日,多家媒體關注眾多高校紛紛撤銷校級“殭屍”科研機構的消息(《予以撤銷!一批高校,啓動機構大清理!》),裏面不乏知名高校。

儘管對撤銷的原因表述不盡相同,歸根結底還是這些科研機構在三年的考核期內並無相應的科研成果。如果僅僅從優化科研資源的角度而言,無疑這是一個讓人欣慰的好消息。但是,如果考察這些科研機構由盛而衰的歷史卻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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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時評|高校撤銷“殭屍”科研機構不能一“撤”了事

當初如雨後春筍般成立名目繁多的科研機構時皆大歡喜,如今撤銷這些科研機構的時候也是稱讚有加。問題是,如果對成立校級科研機構有嚴謹科學的論證標準,今天已被撤銷的校級科研機構當初本就不該成立,在這一立一撤之間,絕對不是一個簡單有無的區別,必然牽連學術資源及經濟利益的虧損和濫用。

眾所周知,高校的科研機構本身就是學術資源的相對集中和科研經費的“轉移支付”。不具備高級職稱、無相關研究團隊、無科研項目、無科研經費,是不可能成立科研機構的。科研機構的成立本身就是對高校有限學術資源的擠佔和科研經費的分割。如果成立科研機構的時候,沒有經過嚴格的學術論證、草率成立,把相對有限的學術資源和科研究經費投入到沒有任何產出或者產出率很低的科研機構,不僅僅暴露了學術規範的貧瘠和脆弱,更為重要的是暴露了高校對科研管理制度的缺陷和漏洞。最終造成了學術資源和科研經費的浪費甚至變相學術腐敗。因此,也導致了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學一線的教師科研經費的捉襟見肘、學術資源的相對被剝奪,催生惡性的學術生態。

高校的行政化沉痾一直讓人詬病;去行政化改革也無疾而終。科研機構能否成立,與其説是學術尺度評判的結果,倒不如説是高校行政化思維感染的後遺症。之所以撤銷這些“殭屍”科研機構,就是因為,這些科研機構沒有或者很少有支撐該科研機構的學術(科研)成果,與成立該科研機構的設計背道而馳。自相矛盾的是,這些被撤銷的科研機構不僅成立了,而且還持續三年甚至更長;那麼,反過來就證明,這些科研機構的成立或者撤銷,真正起作用的並不是這些科研機構事實上能否研發出“科研成果”,而是因為這些科研機構在高校行政話語的體系下,成為一種行政化的存在或者裝飾品。因此,成立或者撤銷,本質上就與科研本身無關,而是一個高校行政資源的輸出與重塑。

高校集中撤銷科研機構的背後折射了學術話語與行政權力之間的深層次矛盾。事實證明,高校的行政化評價學術和科研的方式違背了科研的客觀規律,沒有創造出科研成果,而是成為了科研的爛尾。因此,要想讓科研機構實至名歸,就必須迴歸到科研的本質和本位,把相對有限的學術資源和經費投入到真正值得研究、能夠研究、可以轉化的科研上來,讓高校的行政化干預必須與學術之間保持必要的理性距離,為科研添磚加瓦,而不是釜底抽薪。

高校“殭屍”機構該撤銷,但是不能簡單地一“撤”了事,否則,這樣的行政化思維還會轉移和轉化到高校科研的其他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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