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調整國家助學貸款額度等。↓↓↓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8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2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
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應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要加強貸款及其使用範圍審查,合理確定學生助學貸款金額。
各高校要引導學生勤儉節約,努力向學、學以致用,增強就業和報效國家、服務社會能力。
綜合:新聞聯播、工人日報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