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項目指南。
根據該指南,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資助期限 3 年,資助強度 100-300 萬元。
指南要求 2021 年度該項目的申請者具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學術職位,並且有 3 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特別優秀的海外博士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獲資助通知後,申請人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於 3 年。
原文如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項目指南
為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人才資助體系,充分發揮科學基金引進和培養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自2021年起,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一、項目定位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二、資助模式
1. 資助強度:100-300萬元。
2. 資助期限:3年。
三、依託單位
已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註冊的依託單位訪問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依託單位系統,填寫相應信息後,可以直接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註冊的單位應當訪問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依託單位系統,提出登記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可以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系統將於2021年2月22日以後開放。
四、申請人條件
1.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後;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歷;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傑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後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後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於3年。
2. 限項要求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執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限項要求,同層次國家人才計劃只能申請或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2)當年申請或正在承擔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不得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五、申報説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按照項目指南要求,與依託單位簽訂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協議,於2021年3月22日以後登錄信息系統,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申請人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 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書填報説明和撰寫提綱的要求用簡體中文或英文在線填寫申請書,並上傳附件等材料。
3.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實行無紙化申請方式,申請人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公正性承諾書等材料至依託單位,由依託單位審核後在線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二)依託單位注意事項
1. 依託單位應認真組織申請工作,並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
2. 依託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3. 依託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簽署承諾後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
六、聯繫方式
聯繫人:張韶陽 雷蓉
聯繫電話: +86-10-62329133 62325562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27021
七、相關鏈接
1.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依託單位系統鏈接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index?netf=selorgtype
2. 項目申請信息系統鏈接
https://isisn.nsfc.gov.cn/
編輯:吳金嬌
責任編輯:姜澎
圖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