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教師被取消註冊,香港教育局開記者會説明細節:教師不得宣揚“港獨”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香港教育局去年9月接獲投訴後,經調查後取消一名九龍塘宣道小學教師的註冊。據香港“東網”“橙新聞”等港媒報道,香港教育局今日(6日)舉行記者會説明情況,稱該名違規教師的教案、教材、工作紙均有計劃地散播“港獨”,相關教材扭曲及偏頗,又要求學生舉手表態,香港教育局形容不能接受。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教育局對教師操守的把關、監管責無旁貸,而教師不得宣揚“港獨”或違法意識。

香港一教師被取消註冊,香港教育局開記者會説明細節:教師不得宣揚“港獨”

楊潤雄等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解釋教育局的裁決,並回應外界對教育局處理“修例風波”中有關教師投訴的事宜。

報道稱,香港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表示,此次引用《教育條例》第47條取消教師註冊,處理個案時依法辦事,包括詳細及嚴謹地檢視個案,並給予涉事教師多次申述機會。李美嫦強調,教育局去年9月要求校方處理有關個案後,其後交由首長級官員審視,認為涉事師並非持平、適當地教授有關課題,教材重點在於討論涉及“香港獨立”的內容,並引用大量涉及非法組織的內容,做法嚴重影響學生。

至於會否將個案轉介執法部門,例如國安公署處理時,楊潤雄稱,事件在香港國安法訂立前發生,教育局無打算轉介個案予有關執法部門,但表示未來可以商討,是否將其他個案轉交執法部門處理。楊潤雄又説,此次處理事件與訂立香港國安法無關,教育局自2016年起已多番強調,“香港獨立”並不符合《基本法》下的憲制制度,有關議題並無教授或討論必要。

對於被取消註冊教師僅參與制作涉事教材,並無參與教學工作,楊潤雄反駁稱,問題出在課程設計上。他又説,要求小學五年級學生討論香港前途並不合適,應按學生的學習階段或年紀設定課題,教導他們認識憲制制度,例如認識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報道稱,教育局副常任秘書長陳蕭淑芬講述有關事件稱,涉案教師的教案、教材、工作紙有計劃地散播“港獨”。她表示,教師需要考慮教學目標蒐集資料、設計教學策略、設計工作紙,所以是有計劃去準備。違規教師的教案以“港獨”為主題,50分鐘時間有計劃地講述“社團條例”,詳細介紹已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宗旨、政綱。

香港一教師被取消註冊,香港教育局開記者會説明細節:教師不得宣揚“港獨”

她又稱,“香港民族黨”已經是非法組織,但教案重點就是宣揚該組織的“港獨”政綱,詢問學生為什麼有人會提出“香港獨立”、“何時出現這種思潮”,總結花費35分鐘繼續談“香港民族黨”、“台獨”、“分裂國土”等。

教案中顯示“香港民族黨”政綱,要求贊成的學生舉手示意。陳蕭淑芬批評,要求學生在課堂上作政治表態,任何教育工作者、家長、社會都不能接受。而因應內容及深淺度,“社團條例”、“港獨”、“台獨”等也都不適合小學生。

陳蕭淑芬稱,涉案工作紙中要求學生回答提出“香港獨立”的原因是什麼,學生沒有表達個人意見的空間,學生只能記住影片內容,將內容印入腦海,實際上就是將思想概念強加於學生。她表示,工作紙引用不少扭曲、偏頗的內容,例如學生和幾位同學去旅行分組都受“社團條例”規管、常識科或體育課分組都可能是非法社團,批評是極度錯誤的歪曲概念。教師又聲稱特區政府2010年運用“社團條例”施加“黨禁”,是不符事實、歪曲條例。

陳蕭淑芬還表示,有關教案中存在不少扭曲思想,帶給學生歪曲慨念,更有不符事實的信息,可見有關老師並非一時疏忽,而是有計劃地散播有關意識,而學校有責任監管教材,但未見有履行其責任,更任由該老師散播港獨意識,因此學校應承擔責任。

另據香港“橙新聞”報道,香港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稱,涉事的教師聲稱課堂是討論言論自由,但未有采用持平和適當例子,而是將重點放在“港獨”上,並採用非法組織的材料,引導學生討論是否贊成“港獨”,做法不符教育原則,教育教育局考慮個案的嚴重性後,認為涉事教師嚴重違反教師專業操守,因此取消其註冊資格是合適、合理和合乎比例。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523 字。

轉載請註明: 香港一教師被取消註冊,香港教育局開記者會説明細節:教師不得宣揚“港獨”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