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間,嬉戲打鬧是常有的事兒,爭搶東西,更是平常之事,也是讓眾多的家長異常頭疼的棘手難題。一件玩具,兩三個孩子要同時玩,而且是要自個兒玩。然後還放着家裏面其他一大堆的玩具不玩,專門搶着這一件。
作為成年人的我們,看到這樣的情形,確實是非常無奈。站在我們的角度上,屋子裏面百十來件玩具,一人挑一件,爭搶就不會發生。而在孩子眼裏,當時爭搶的那件玩具,就是世界上最好玩、最新奇的玩具,其他的都比不上,不搶着玩怎麼可能呢?
所以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幾乎每個家庭裏面,總會三天兩頭出現這樣的問題,家長們處理起來也像是“照章辦事”一樣,程序化了。但似乎也沒怎麼見效,只不過是暫時平息一下而已。接下來,我們就來説一説,家長們面對孩子爭搶玩具時候的幾大處理方式,也可以説是誤區。
第一種方式,就是讓大孩子讓着年紀小的孩子。在我們民族的傳統文化裏面,手足之間,年齡大的孩子更加照顧年齡小的孩子,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為大孩子通常都會比年幼的孩子經歷更多一些,懂得的事情多一些,謙讓不太懂事的弟弟妹妹,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於是在很多家長眼中,這就成了所謂的教育方式。妹妹不懂事,你作為姐姐的就讓着呀;弟弟這麼小,你不能欺負他。諸如此類的話,可以説成了家長處理問題的口頭禪了。
第二種方式,其實就是順承前面的第一種,懲罰大孩子,諒解歲數小的孩子。在家長的眼中,大孩子理應照顧小的孩子,所以他們之間發生爭執的時候,大孩子肯定是錯誤的一方。但在孩子的心目中,家長這樣的行為就是十足的“偏心”。不管是批評哪一個,不批評哪一個,孩子的內心肯定會有一種落差感。這種方式長期下來,對孩子的成長負面影響還是挺大的。
那接下來説説第三種家長們常用的方式,就是把一方當做正面例子,一方當做反面例子。通常會説,上次妹妹怎樣怎樣,這次姐姐反而沒有妹妹做得好。這就是一正一反。就像是我們經常會説的“別人家的孩子”,孩子都是平等的,各有優勢,為什麼別人家的孩子就是好的,自己的孩子就是差的。這些的道理其實都是一樣。
其實這種方式,不但不會緩解爭執情況,反而更會激化矛盾,讓孩子從這件事情裏面,牽扯到跟自己爭執的人身上。前面我們提到的這三種處理方式,家長們是不是覺得非常熟悉呢?似乎在傳統的觀念裏面,我們根深蒂固的思想就是如此。
但這些都是誤區,家長們處理孩子問題的常見錯誤方式。不知道大家看到這兒,是不是能夠好好思考思考,平日裏,自己是如何對待孩子的,在孩子們爭搶玩具,或者是發生類似爭執的時候,我們這些錯誤的方式,是不是可以放棄掉?能做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