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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評估辦法出台 力破學位授權點終身制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經典

光明日報北京1月15日電 光明日報記者 周世祥 姚曉丹

“重申請”“輕建設”“裝門面”,談到此前一些高校的碩博士點建設,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特聘教授王戰軍用了三個詞來描述。王戰軍説,申報學科點“一擁而上”,申報之後“一勞永逸”,自我評估“走走過場”……這些“急躁”心態正是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痛點、難點。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修訂印發了《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直擊痛點,打破學位授權點終身制,下大力氣治理亂象。新的評估辦法給高校碩博士點建設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在數量擴張的同時保障質量提升?

  強化學科評估的程序設計和規範管理

在2292個抽評點中,2251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合格”,8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不合格”,33個學位授權點抽評結果為“限期整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教育部於2014年啓動的首輪學位授權點週期性合格評估對現有學位授權點進行了全面“體檢”,打破學位授權點終身制,推動了學位授予單位建立自我評估制度,保證了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基本質量。

“但是在評估工作組織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程序性、操作性問題,如自我評估階段對學位授權點質量狀態和自評工作缺乏監督、合格評估與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銜接不足、評估程序性要求不夠具體等等。”這位負責人提出,新修訂的《辦法》強化了過程評價和過程管理,特別是強化對培養制度及其執行的評價診斷,進一步完善了評估工作程序,突出底線意識和質量意識,加強制度執行和規範管理,促進研究生教育質量提高。

“《辦法》強調外單位專家、專業學位要有行內專家參與,自評環節要求編制本單位《研究生教育發展質量年度報告》和《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突出了評估程序規範化、流程化的設計,直指自我評估中‘走過場’的問題,防止一些學校把合格評估流於形式,真正‘以評促建’,紮實建好每一個碩博士點,進一步提高招生質量,加強研究生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參考資料的建設,規範各類培養程序。既避免‘運動式’申請,又督促常態化的建設。”王戰軍説。

“自我評估更多是自我掌控和自我約束的過程,過去雖給了培養單位更多信任,但少數培養單位的自我評估流於形式,比如選擇自己熟悉的專家,即使建設不到位可能也能混個‘通過’,此次強化過程設計,目的就是讓高校更加嚴肅對待評估,實現‘動態監控’,真正起到監督、促進的作用。”北京大學教育學院教授陳洪捷説。

  避免“一勞永逸”與“自查失範”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學位授權審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位授權是有一定期限的辦學資格,而非獲得授權後一勞永逸。學位授權點要時刻繃緊質量之弦,不得突破底線要求。週期性合格評估中,以啓動該輪次評估時正在執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條件為底線;專項合格評估中,受評學位授權點要達到其獲得授權時所執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條件,確保學位授權點“賦權”與“行權”的條件統一。

“週期性合格評估的基本條件是學位授權點保證質量的底線,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以及抽評階段專家評議的標準和要求,均不低於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基本條件。《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還對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作出區分,要求評議專家組應針對不同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評價標準,重點考察本學位點支撐研究生學習科研的條件建設、組織保障,以及思想政治理論課開設、研究生輔導員隊伍建設、研究生黨建工作等思政教育情況。”這位負責人分析道。

“過去一些研究生培養單位往往存在‘重申請,輕建設’的問題,高校希望更多地培養博士生、碩士生,所以在申請中積極主動,但碩博士點一旦被國務院學術委員會批下來,有些培養單位就不再重視建設。所以加強合格評估,就是讓學位授權點真正為國家培養人才,光裝門面不行,還要紮紮實實搞建設。”王戰軍提出。

“部分培養單位可能認為學科點一旦申請到,是‘終身’的,就有了‘鬆口氣’的心態。由於和申請時相比,存在資源可及性、環境差異問題,當時申報時情況不錯,但由於培養單位負責人變動、校領導變動等客觀原因,‘從前很好’不意味着‘一直很好’。《辦法》的出台表明,既然‘授權’就要‘達標’,學校如果不能長期投入、支撐,學位點自然就會面臨限期整改或撤銷。”陳洪捷分析道。

  擴大學科評估影響力

那麼,學科評估的結果究竟對高校有什麼樣的影響?《辦法》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將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結果作為教育行政部門監測“雙一流”建設和地方高水平大學及學科建設項目的重要內容,作為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學位授權點增列的重要依據。

具體而言,學位授予單位可在週期性合格評估自我評估階段,根據自我評估情況,結合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和自身發展情況,按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的有關辦法申請放棄或調整部分學位授權點。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在抽評階段申請撤銷週期性合格評估範圍內的學位授權點。對於撤銷授權的學位授權點,5年內不得申請學位授權,其在學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養並按有關要求授予學位。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在規定時間內暫停招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博士學位授權點接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的複評;碩士學位授權點接受有關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的複評。複評合格的,恢復招生;不合格的,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撤銷學位授權。根據抽評結果作限期整改處理的學位授權點,在整改期間不得申請撤銷學位授權。

“新的《辦法》對學科點而言既是壓力,也是動力,我認為不應過於強調結果的運用,應該發揮其引導性的作用,例如‘雙一流’高校在學科點建設上更應提高水平,而不應只滿足‘合格’的要求。”王戰軍提出。

“學科點的申報正在進行,合格評估也是希望學校能夠切實評估自身的力量和條件,畢竟對於一所高校而言,教師、儀器設備、培養條件都是有限的。現有的碩博士點情況如何?有無力量新建?一些不合時宜的碩博士點是不是可以申請撤銷?促進培養單位思考這些問題可以讓學科點建設真正服務於科學技術發展和國家建設的需求,如面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真正實現內涵的提升,促進高質量發展而非傳統意義上盲目追求數量。對於碩博士點目前較少的學校,可能‘擴張’慾望較強,也要綜合評估學校自身實力。”王戰軍説。

《光明日報》( 2021年01月16日 04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